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和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号,发布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表示,近期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接到反映,一些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现将179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名单将持续动态更新),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这些组织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内敛财。手段包括: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的,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
多家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
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 近日,北京等地对“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中国体育企业家俱乐部”、“土壤环境修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少儿艺术教育家协会”等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取缔。
民政部将再出重拳进行打击
对于非法的社会组织,民政部从2016年3月开始,就设立了曝光台,并陆续公布多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被曝光的机构,已经达到1000多家。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表示,将与公安等有关部门一起组织一次对非法社会组织的专项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打击借服务国家战略圈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并鼓励民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以便及时公开曝光。
央视评论
“中国”“全国”“中华”“华夏”……甫看以这些字词冠名的社会组织,带有某种说不出又道不明的“权威性”,普通人不仅难有分辨能力,而且不免认为“高大上”。实际上,最近民政部公布了一批名单,就直指这些非法社会组织,也为取缔它们提供了更为扎实的依据。
非法组织“捆绑政府”危害大
那些未经登记批准、擅自成立的社会组织,不管名称看起来如何逼真,一旦开展社会活动,都避免不了“唬人”“骗财”。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出现了不少“捆绑政府”的非法社会组织。例如,“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雄安贵阳新区基金会”等,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套国家战略的路子,甚至从概念到手段上都试图“捆绑政府”,以期被赋予更大的权威性、增强迷惑性。
可以说,这些非法社会组织既是在抹黑国家相关政策与发展战略,又是在干扰正常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其危害显而易见。越是在形式上与政府关联得密切,越是变相提高了公共治理的成本,这样的非法社会组织让那些正常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机构沾染了污名,也让一些公共组织承担的职能“空心化”。因此,无论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还是净化社会环境,公布名单并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都势在必行。
非法社会组织为何一直存在?
“零容忍”是对待非法社会组织的基本态度,无论是单纯地谋取不正当利益还是“捆绑政府”,都不能有任何生存空间。但关键要弄清楚,非法社会组织为何一直存在?为何“捆绑政府”的非法社会组织取缔不干净?
一方面,社会组织承接部分公共服务职能有其必要性,但整体社会环境而言,社会组织还处在发育不成熟的阶段,公众对这些组织的认识也存在偏差,监管也不够完善,这让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有机可乘;
另一方面,一些合法的社会组织本身因为与政府关系密切,在运作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并且能够从中获得不当利益,这让一些人有了设立非法社会组织的动机,试图浑水摸鱼。
说白了,就是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有一些“红顶中介”,它们在行政审批环节中“吃拿卡要”,形成了灰色地带、滋生了腐败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打击、不徇私情,整治“红顶中介”也要继续发力。试想,如果“红顶中介”本身都规范了,无法获得不正当收入,又有多少人愿意冒险成为假冒版的社会组织呢?
加强法治建设,彻底铲除非法钻营的土壤
只有加强法治建设,才能彻底铲除非法钻营的土壤。非法社会组织也好,“红顶中介”也罢,其出现、壮大和滋生,无一不和机制不健全、监管不给力、法治欠完善有关。
站在群众角度上,办事不用跑断腿,就不必想方设法托关系;
站在政府立场上,权力职能该收的收、该放的放,审批事项该清理的清理、该监管的监管,就会减少行政成本,也会让真正有志于服务百姓的社会组织健康发育;
站在法治的坐标上,建章立制才能有规可循、有矩可蹈,如继续健全行业协会审批备案机制、加大对非法组织的惩戒力度等,让这些假冒的组织机构不能出现、不敢胡作。
冠以“国”字,每一个非法社会组织的出现都是对政府权威的消解、对党政形象的玷污。从短期看,公布名单只是一个开始,但不能止步;从长期看,借助全社会监督、依托大数据支持等,需要自上而下取缔,同时也需要自下而上打一场“人民的战争”,把非法社会组织从各个角落中揪出来。只有依法取缔、共同治理,才能真正为合法社会组织和公众营造清朗的社会环境。
如何鉴别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
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迷惑性很强,很多非法社会组织在名称上类似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或者国际性社会组织,网页宣传上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使得社会公众难辨“李逵”或“李鬼”。从冠名上看,非法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联合国”等“高大上”的名头。从业务范围上看,非法社会组织善于“蹭热点”、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国家战略,使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词。从组织形式上看,非法社会组织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还有的以“联盟”“合作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活动。
非法组织举报方式及名单
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
公告公布了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三种渠道:1、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首页的“投诉举报”专栏,在线发送相关证据材料。2、举报邮箱:jbshzz@vip.163.com。3、传真:010—58124144。
附:179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 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
2。 全国美丽乡村商业项目管理办公室
3。 雄安贵阳新区基金会
4。 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
5。 中国园林协会
6。 中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7。 中国建设装饰行业协会
8。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组织委员会
9。 中国爱心基金会
10。 北京昊仁圣世科技发展中心
11。 中国水利水电研究协会
12。 国防教育宣传活动组委会
13。 中国旅游非遗文创艺术联合会
14。 全国名人书画艺术联合会
15。 中国文化艺术联合会
16。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战略发展联盟
17。 中国非遗备案中心
18。 中国非遗培训中心
19。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盟
20。 中国中医药学会
21。 中华中医传承发展联合会
22。 华夏中医药学会
23。 中国中西医结合研究会
24。 中医药期刊学会
25。 中国民间中医协会
26。 中华中医行业协会
27。 中华中医药发展基金会
28。 中国中医药行业科技发展交流中心
29。 中华中医药卫生学会
30。 中国民族中草药研究会
31。 养生产业协会
32。 中国少林养生学会
33。 国际古琴养生学会
34。 中国道家养生协会
35。 中国养生茶发展研究中心
36。 中华中西医结合骨病研究会
37。 中国推拿按摩学会
38。 中国保健按摩协会
39。 中国保健科技学会
40。 中国保健品行业发展促进会
41。 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
42。 世界刘氏总会
43。 华夏龙氏文化研究会
44。 世界彭氏宗亲联谊总会
45。 中华谭氏文化研究总会
46。 世界谭氏宗亲总会
47。 世界王氏宗亲总会
48。 中华饶氏经济文化发展研究会
49。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50。 世界华人郭氏宗亲联合会
51。 中华裴氏宗亲联谊会
52。 中华甯氏宗亲会
53。 世界宁氏企业联合会
54。 华夏甯氏根祖文化研究院
55。 世界彭氏宗亲联谊会
56。 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
57。 世界孙氏宗亲联谊总会
58。 中华倪氏川渝宗亲联谊会
59。 世界刘氏联谊总会
60。 世界三欧宗亲联谊会
61。 世界何氏总会
62。 中华方氏总会
63。 中华方氏源流历史文化研究会
64。 中华方氏全族统谱编纂委员会
65。 中华鲍氏宗亲联谊总会
66。 中华鲍氏族史研究总会
67。 中华崔氏历史文化研究会
68。 中华段氏文化研究会
69。 中华慈孝总会
70。 中华公益慈善总会
71。 中华全国老红军协会
72。 中国注册消防师培训协会
73。 中国金融管理委员会
74。 中国茶叶管理协会
75。 中国建筑财税协会
76。 中国城市建设协会
77。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78。 中国电商供应链联合会
79。 中国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会
80。 中国少儿艺术教育家协会
81。 中国建设法制教育协会
82。 中国母婴产业公会
83。 中国国际烘焙协会
84。 中国名人名家新同盟总会
85。 中国水利水电研究协会
86。 中国能源装备协作会
87。 中国邮轮游艇协会
88。 中国健康产业规范委员会
89。 中国餐消联合会商会
90。 全国商用车配件产销联合会
91。 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
92。 全国脊诊整脊学术委员会
93。 世界姜姓宗亲联谊总会
94。 中国定向出版发展促进会
95。 中国公文写作研究会
96。 中国水利建设工程协会
97。 中国西部图书馆联合会
98。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教育中心
99。 中华民间藏品鉴定委员会
100。 中国干部书画研究院
101。 中国城建教育培训中心
102。 中国水利信息中心
103。 中国水利建设信息中心
104。 中国爱心基金会
105。 中华爱心基金
106。 中国社会福利科教文中心
107。 中国品牌质量管理评价中心
108。 中国中小企业名牌培育工作委员会
109。 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委员会
110。 中国品牌调查统计中心
111。 中国行业网络注册中心
112。 中国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113。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114。 中国建筑业联合会
115。 中国旗袍会
116。 中国营养研究中心
117。 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
118。 中国移动联盟
119。 APP中国移动应用联盟
120。 移动互联网专业委员会
121。 移动互联网推进委员会
122。 移动互联网注册中心
123。 移动互联网研究中心
124。 中国专家学者协会
125。 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
126。 全国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
127。 中国航天发展中心
128。 中国航天博物馆
129。 移动互联网企业应用联盟
130。 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
131。 中国可信网站应用推进联盟
132。 中国搜索联盟
133。 中国行业网站总部基地
134。 中国村大数据产业联盟
135。 互联网金融千人会
136。 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
137。 中国房地产协会
138。 中国经济学团体联合会
139。 中国3G行业门户注册中心
140。 中国B2B电子商务联盟
141。 中国国家工美协会
142。 中国3G掌商联盟
143。 中国互联网应用创新委员会
144。 中国省长协会
145。 中国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会
146。 中华收藏家协会
147。 中国公安文化信息交流协会
148。 中国毛泽东书法研究会
149。 中国国诣收藏协会
150。 中国质量监督检验协会
151。 中国整形博士联盟
152。 徐悲鸿国画民俗协会
153。 中国大大爱心联盟
154。 中华国粹艺术研究协会
155。 中国艺术收藏联合会
156。 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
157。 中国国际收藏家协会
158。 中国国际文物协会
159。 中华国宝文物收藏品协会
160。 中国艺术品协会
161。 中国红色收藏协会
162。 中国玉石品鉴协会
163。 中国邮票研究会
164。 中国钱币研究会
165。 中国老年节久久敬老会
166。 中国人居环境发展研究会
167。 中国房地产产业协会
168。 中国房地产投资研究会
169。 中国国际奥林匹克协会
170。 中国国际品牌发展促进委员会
171。 中国质量信用企业协会
172。 中国文化部信息协会
173。 中国党史文化学会
174。 中国将军政要书法研究会
175。 中国城乡复转军人创业工作委员会
176。 中华民间中医协会
177。 中华医学基金会
178。 中国中医药协会
179。 中国佛学研究会
民政部曾经公布过哪些非法社会组织名单?(部分名单)
1、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
2、中国体育企业家俱乐部
3、土壤环境修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中国转业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
5、中国军民融合发展局
6、中国军创人才战略联盟委员会
7、国家安全战略与军民融合发展管理委员会
8、中国转业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投资发展中心
9、中国转业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南方工作委员会
10、中国转业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军创文化艺术中心
11、军民融合大学
12、军民融合教育公益基金
13、中国转业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创业服务局
14、中国市值战略研究院
15、中国军民融合发展局学雷锋委员会
16、中国科技创新与战略发展研究中心
17、全国绿色农业安全食品基地联盟
18、中央老干部健康工作委员会
19、北京军地融合企业家协会
20、中国树莓产业联盟
21、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
22、亚洲区块链发展基金会
23、北交所福丽特邮币卡交易平台投资人委员会
24、北京老年福利协会
25、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会
资料来源:民政部网站、中国青年报、央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