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部长杨晓渡:监察委没有太多扩权不是超级权力机构

发布时间:2018-03-05 20:13:2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辛闻  |  责任编辑: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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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部长杨晓渡 中国网 杨佳 摄

中国网讯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在会后人民大会堂北大厅设立的“部长通道”上,监察部部长杨晓渡接受了记者们的集中采访。

在谈到如何理解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以及拟成立的监察委既要接受党的领导又要对人大负责这样的关系时,杨晓渡表示,对于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对于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最大的威胁是来自于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取得了非常重大的进展。

“但是,我们也看到,和腐败的斗争是长期的。党领导我们取得了现在的胜利,要取得反腐败的彻底胜利,也就是把今天形成的压倒性的态势变成一种压倒性的胜利,需要继续加强党的领导。” 杨晓渡说。

杨晓渡指出,人大拟设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和中央纪委是合署办公的,合署办公就意味着要直接向党中央报告工作,接受党中央的领导,接受党中央的监督。

同时,国家监察委又是由全国人大产生的,因此它要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向全国人大负责。监察法将规定国家监察委如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以及人大的执法检查等,这些都是监察委对人大负责的具体表现、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形式。

杨晓渡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总局和全国人民检察院的反贪系统加入国家监察委以后,中央纪委监察委机关和地方纪委的监察委机关总共增加了10%的人员。“增加的过程当中,将来职权行使范围有所扩大,但是职权的类型基本上和过去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国家的行政监察工作职权的方式大致相同,并没有太多扩权的行为。”

在反腐败问题上,中央通过领导中央纪委和同纪委合署办公的国家监察委,来实现党的统一领导。杨晓渡指出,这样做实际上和中国的政治体制是完全相一致的。

杨晓渡表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的特征,这次国家修改宪法过程当中,把这么重要的一个条文已经放入了宪法修正案草案的总纲部分。同时在国家监察法的制定过程中,也把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于监察工作的领导写入了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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