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发布《重庆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

发布时间:2018-03-08 11:00:03  |  来源:新华网重庆  |  作者:赵紫东  |  责任编辑:闫景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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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3月7日电(赵紫东)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7日对外发布《重庆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白皮书)。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7年,重庆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250件,审结3117件,刑事处罚1324人,累计发出环保禁止令38份,探索环境替代性修复裁判方式,共放养鱼苗300多万尾,补植树木近5万株。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唐亚林介绍,去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三级法院纵向全覆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全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综合受案模式和集中管辖制度,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包括非诉行政执行)等案件归口由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对于有条件的中、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探索将生效判决中有涉及环境资源特殊判决事项的执行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执行案件纳入受案范围,适应了环境资源案件的复合性需求,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的专门化发展。

白皮书显示,去年,重庆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250件,审结3117件。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69件,审结828件,给予刑事处罚1324人。

环境司法强调实践效果。“重庆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积极探索采取异地补植、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措施来恢复生态。” 唐亚林介绍,去年,重庆法院组织当事人累计在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流域放养鱼苗300多万尾,补植树木近5万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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