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云南翡翠“春天•翡翠与诗的情话”全国征文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21 15:35:0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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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项及奖品

一等奖 1 名,奖品:价值5.8万元18K金翡翠镶嵌饰品一件。

二等奖 3 名,奖品:价值2.8万元18K金翡翠镶嵌饰品一件。

三等奖 6 名,奖品:价值1.8万元18K金翡翠镶嵌饰品一件。

纪念奖50名,奖品:价值1800元七彩云南翡翠挂件一件。

所有参赛者均可获得《翡翠与诗歌的情话》(第三季)一本

四、征稿消息发布

征稿消息发布时间:3月8日至4月8日

征稿及活动各阶段发布渠道:七彩云南翡翠官网、全国各七彩云南旗舰店微信平台、陕西诗词学会官网、今日头条、腾讯网、华商网、新浪网。

五、征稿要求

1、每人参评篇目不限,题材为诗词或散文。

2、新诗每首五十行内,旧体诗三十行内,散文字数不限。

3、要求作品主题突出,围绕翡翠相关的主题展开,如自己购买、佩戴、鉴赏翡翠的故事,自己与七彩云南翡翠结缘的故事,翡翠传家宝的故事,描写翡翠自然、尊贵、珍奇、福瑞的诗词、散文等,要富有故事性、可读性和感染力,体现翡翠的时代精神。

4、在思想性与艺术性上均有上乘的表现,且必须为原创作品,拒绝抄袭;如果出现作品抄袭,产生的一切侵权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主办方和/或承办方经济损失的,主办方和/或承办方有权要求投稿人予以赔偿。

5、所有参赛作者于截止日期 2018 年 4 月10 日前将参赛作品及姓名、手机号码、通迅地址一同发往邮箱 qc16688@163.com。

6、所有参赛作品将由承办方昆明七彩云南(国际)翡翠珠宝有限公司收藏使用,昆明七彩云南(国际)翡翠珠宝有限公司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对参赛作品进行复制、翻译、汇编、出版发行、展览、表演、进行信息网络传播、产品宣传,并将作品再授权七彩云南翡翠销售门店进行使用等,昆明七彩云南(国际)翡翠珠宝有限公司行使上述权利不再向投稿人支付费用,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对本条约定内容的确认,投稿时请慎重。

六、评比时间

4月12日,由大赛评委进行评选。

4月15日,公布评选结果。

七、颁奖典礼

颁奖典礼举办时间为4月下旬,活动在西安七彩云南和北京七彩云南分别举办。届时邀请贾平凹、吴克敬、王春林等知名作家参加,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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