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遭公开售卖:被盗图者频遭骚扰无计可施

发布时间:2018-05-26 07:50:51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赵丽  |  责任编辑:丁素云
分享到:
20K

“没效果”背后的维权难

在此类事件中的另一个问题,便是维权难。

气愤之下,林可欣决定维权。她找到其中一个盗图做营销的微博博主。

“我找了该微博博主,加了她的微信。但是这名博主说这不是她的个人行为,而是委托广告公司弄的。这之后,我再问任何问题都没有得到回复。”林可欣向记者回忆说,后来她将这件事发了朋友圈,“但是朋友圈的力量实在是太小了,我朋友给这个博主留言删帖,留一个她拉黑一个,虽然大家尽力帮我举报了,但是依旧没有效果”。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对记者说,盗用他人生活照,且用于营利目的,首先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一些宣传甚至可能侵犯名誉权,比如用于整形医院广告等,如果采取秘密途径盗用,还侵犯了他人的个人信息。此外,这种行为还侵犯他人照片的著作权。对此,我国民法总则和著作权法都有明确规定。

此外,记者注意到,盗用他人生活照的事件并非近期才开始。“这样的产业链之所以长期存在,因为这件事从商业角度来说是有利益的,对卖家来说可以赚到钱,对于买家来说可以吸引关注度、增加流量,它有很多暗箱操作和营利渠道。再加上法律处罚力度不够,从技术上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够强大,造成了这一系列问题。”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说。

在朱巍看来,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买卖生活照的源头难以确定,“你不知道自己的照片是从何处泄露的,你没有办法主张权利,所以卖家并不担心承担什么责任”。

“还有一个原因是违法成本低,违法收益高,因为用于商业目的,带来流量和巨大利润,而对于被侵权人而言,维权成本较高,因此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另外,监管也不到位,导致这种现象屡禁不止。”郑宁说。

“生活照毕竟不是隐私,是肖像权的问题,如果没有对外公开发布的话,卖家不承担责任。买卖生活照与买卖个人身份证信息相比,还是比较轻微的,所以引起不了大家的重视。”朱巍说,个人要想维权,还是从版权方面入手好一些,因为以侵犯肖像权来判断,卖方可能赔偿不到位,而照片也是自己公开发表的,谈不上隐私权。

对此,朱巍建议建立源头溯源机制,增大相关的赔偿力度,“如果涉及到严重侵犯人格权的行为,可以考虑刑事惩罚”。

“公众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随便让陌生人看自己的朋友圈,较为私密的信息和图片不要发朋友圈;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尽到身份核实、个人信息保护、违法信息处置、保存记录、报告等义务。”对于防范此类事件,郑宁还建议有关部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查处和依法惩治违法者。(记者赵丽 实习生 陈杭)


<  1  2  3  


相关内容

中国网官方微信
中国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