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 一镇政府被判违法

发布时间:2018-05-31 14:05:39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陈国洲  |  责任编辑:荆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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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重庆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在重庆市江津区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确认重庆市荣昌区古昌镇政府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违法;责令古昌镇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继续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有效的综合治理。

濑溪河、高升桥水库是重庆荣昌区30万人饮用水源地。新峰河、五贵河均为濑溪河支流,流经古昌镇后汇入濑溪河。2017年8月,重庆荣昌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中发现,新峰河、五贵河等河岸纵深200米禁养区内有养殖户违规养殖畜禽2万余头(只),畜禽粪便污水未经治理直接排放,造成河水及周边环境污染,对当地居民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潘朗说,2017年10月,荣昌区检察院向荣昌区16个镇街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履行环境保护综合监管职责,整治养殖业污染,消除对周边及河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经荣昌区检察院复核,发现多数镇政府接到建议后积极履行行政职责,对环境进行有效治理。古昌镇政府虽然与部分养殖户签订了关闭或搬迁协议,但其辖区的禁养区内仍有9家养殖户未关闭或搬迁,畜禽污染物仍直接排放,且仍未有效治理污染,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经重庆市三级检察院多次会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2017年12月,荣昌区检察院对整改不力的古昌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7年5月29日,江津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古昌镇政府作为一级基层人民政府,应当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全面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做好辖区内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镇政府从2013年以来即在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就本案而言,对32户养殖户所造成的畜禽养殖污染仍存在监管和履职不及时、不全面、措施不力的情况,致使辖区内的畜禽污染仍处于持续状态,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状态尚未结束。因此,古昌镇政府应继续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有效的综合治理,荣昌检察院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此案开庭审理后,引起了荣昌区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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