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在两江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发布时间:2018-06-13 11:27:2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中国网  |  责任编辑:闫景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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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6月13日讯 近日,记者获悉,《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简称《批复》)发布,在重庆两江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化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据了解,深化试点总体方案要求各试点地区重点在电信、旅游、工程咨询、金融、法律等领域推出一批开放举措,同时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准入制度,逐步取消或放宽限制措施,为相关货物进出口、人才流动等提供通关和签证便利。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国际结算、展览等服务贸易,对服务出口实行免税,符合条件的可实行零税率,推动以“互联网+”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出口,打造开放发展新亮点。

据悉,两江新区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按照深化试点总体方案,编制两江新区试点深化方案,在已出台《重庆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基础上,围绕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完善政策体系、健全统计系统、创新监管模式等八个探索方向,加快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由以货物贸易为主的阶段进入到与服务贸易并重发展的新阶段。两江新区成立8年来,服务业呈现发展快速、结构优化、整体向好的基本态势。第三产业增加值从2010年的455.91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实现1285.24亿元,占比达到50.7%,同比增长14.1%。2017年,两江新区全域服务贸易实现100亿美元。

两江新区现代服务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6年试点开展以来,服务贸易正逐步发展成为两江新区经济新发展的又一新动能。

2016年2月,国务院批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两江新区、贵安新区等15个省市(区域)开展为期两年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同年9月,两江新区出台《重庆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全面有效推进试点工作。

根据《重庆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规划,两江新区要形成金融、国际物流、服务外包、专业服务、会展及文创旅游等服务贸易产业集聚地,成为内陆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中心、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开放发展的重要枢纽。试点工作开展两年来,两江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方案》,紧抓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新契机,重点在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推动服务业双向开放、建立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创新服务贸易发展体制机制五个方面先行先试。

该负责人表示,两江新区已经形成了“3C免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四自一简”等试点经验,并获得商务部认可,前两条经验入选全国29条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取得了较为突出的阶段性成效。

3C认证,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缩写CCC,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而实施的一种制度。列入国家认监委《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经过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以“3C免办”促进科研创新,两江新区在国内率先启动对多次进出境研发用产品申请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免办)的监管模式,一方面基于企业诚信快速发放3C免办证明,另一方面严格监督企业按申请目的使用免办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对免办产品进行有效管理,进一步帮助生产企业引进更多的国外先进产品用于科研开发。

与此同时,两江新区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实施“四自一简”(即自主备案、自行确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税、简化业务核准手续)等高效便捷监管新模式,为企业降本增效。企业单项业务的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3天变为线上即时一次办结,67%的企业认为业务办理时间缩减了70%以上;83%的受访企业认为允许企业“自行确定核销周期”后,企业平均核销时间降低50%以上;企业核销盘点工作效率明显提升,每家企业平均每年减少因核销盘点停产时间1-2天;海关行政效率大幅提升,实行简化业务核准手续后每年可减少核准事项4500余次,实行企业自主核报后每年可减少海关核查作业320次、减少单证审核32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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