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增监察对象将全部纳入防逃体系

发布时间:2018-07-09 13:58:42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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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纪委日前发布消息,北京市近日举办的全市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提出要扎实推进“天网2018”行动,开展“清零”“减量”专项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案件,坚持外逃和内逃、受贿和行贿、追逃和追赃、追逃和防逃一起抓。培训班还提出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

培训班指出,近年来,追逃追赃合成作战的机制优势进一步增强,工作成效持续显现,防逃篱笆越扎越紧,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当前追逃追赃任务依然艰巨,防逃形势比较严峻,追逃追赃难度不断增大,要坚持追逃、追赃和防逃“三并重”,把工作引向深入。

培训班要求,要扎实推进“天网2018”行动,开展“清零”“减量”专项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案件,坚持外逃和内逃、受贿和行贿、追逃和追赃、追逃和防逃一起抓,坚持以打促劝、以缴促劝、以遣促劝、以诉促劝,打好追逃追赃“组合拳”。

对于追逃防逃并重,培训班提出,要扎牢织密防逃篱笆,要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外逃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此外,市区追逃办成员单位要健全奖惩机制,严格工作考核。据了解,新成立的各级监察委将六大类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各地的监察对象数量大增,此前多地已经提出将新增监察对象纳入防逃体系。一些地区把防逃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部门,形成防逃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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