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组16日入驻各区县

发布时间:2018-07-16 11:16:07  |  来源:  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荆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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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暨专项斗争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组建检查指导组,将对各区县全覆盖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时间从7月16日起至7月31日止,为期15天。

据悉,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135人。同时,各部门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推进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农村赌博问题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等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共破获黄赌毒案件2100余件,打击处理3100余人,130个挂牌整治重点地区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46.5%,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安全感。

副厅级干部任组长每组8人 三阶段工作突出针对性

据了解,按照今年年初既定的平安综治半年检查安排,本次检查指导小组成员主要从重庆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及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组长由副厅级实职领导干部担任,由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具体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根据需要设1至2个机动检查指导组,对重点领域和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指导。

检查指导组在区县开展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重点是对区县层面的检查指导,第二阶段重点是下沉部分乡镇及村社区检查指导,第三阶段重点是梳理分析、交换意见。每个阶段大致安排5天,各有侧重、突出针对性。

对每个区县采取“点对点”检查指导,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抽查、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各检查指导组也可以结合区县具体情况,创新方式开展检查指导。

在上述层面检查指导基础上,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市委政法委班子成员等分别联系3至5个区县开展分片巡查指导。

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增强基层涉黑问题“免疫力”

重庆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检查指导工作重点聚焦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

将检查各区县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查看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的直接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齐抓共管责任是否落实。区县党委、政府是否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责撑腰打气。

重点检查指导专项斗争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各环节,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同黑恶势力作斗争;是否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有无存在片面追求打击成效而搞指标化,或纠缠于细枝末节而影响打击力度、效果等现象。

该负责人表示,扫黑除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发挥综合治理优势。要重点检查指导区县平安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时,重点检查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情况,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情况,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建立完善了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嫌腐败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

针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检查小组将重点检查指导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是否选优配强村领导班子;在现有村支“两委”中,是否存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村干部,是否在村支“两委”调整中,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是否积极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增强城乡基层组织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每一条线索问题有结论 每一个阶段工作快报送

该负责人称,针对中央和市委领导指示批示、市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将组织被检查指导区县重点核查、见事见人,做到每一条线索问题都有结论。对重点案件线索,可直接下沉到基层一线检查指导。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可以采取“短平快、游动哨”等方式,进行机动式、“点穴式”检查指导,确保查清实情。

围绕六个方面检查内容,检查指导组每天向市扫黑办报送动态信息,重点反映检查指导中发现的问题;每5天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

同时,各检查指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落实考勤、保密、回避、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而各区县要针对检查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于检查指导意见交换后5天内报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15天内报送初步整改情况。对区县的整改情况,将由市扫黑办适时组织进行“回头看”。对黑恶势力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行业、领域,将纳入重点整治对象,加强跟踪检查指导,限期整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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