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综合执法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8-07-17 11:22:0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荆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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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7月17日讯 为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全面落实好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以标准化提升服务品质,提升满意指数,更好的服务游客,提升秀山旅游形象,打造秩序井然、环境优美、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旅游景区。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中心,坚持不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行社条例》、《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秀山旅游局于7月12至13日与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委、商务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涉旅街道、乡镇开展旅游综合执法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旅游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非法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旅游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严格规范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利益,保持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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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此次行动开展期间,秀山县旅游局坚持严谨周密的行政执法作风,由局领导牵头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快速周密地制定专项执法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落实执法力量,明确工作任务。重点检查全县各景区、旅游企业、旅行社、旅馆酒店和旅游车船;重点针对旅游景区,现场查看了消防器材、安全警示牌、危险地段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内容,并调阅景区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人员配备等相关资料,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针对景区管理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顿无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拉客、倒客现象;景区内无照经营、强买强卖、拉客兜售和乱停车辆、阻碍交通的现象;严查景区“黑导”,督察旅游服务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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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执法、重拳打击。此次执法重点打击“黑导游”拉客兜售、哄抬市场物价、低价游、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深入旅游团队集散地和游客聚集区(川河盖景区、洪安边城景区、大溪酉水景区、凤凰山景区、西街景区),查处导游未佩戴导游证上岗,导游证超期未年审,食品不按规定分类储存、食品过期未下架等违规行为。期间,共检查导游未佩戴导游证的3人,食品不按规定分类储存一起、食品过期未下架一起,并对其违规行为现场予以纠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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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全面深入各家旅行社,认真查阅了旅游合同、旅游用车规范、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并听取旅行社负责人就旅游安全方面的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旅行社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不得欺客宰客,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姚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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