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8项费用10月1日起不用交了

发布时间:2018-07-17 15:52:03  |  来源:中新网客户端  |  作者:中新网客户端  |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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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刘新 摄

7月17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对外公布,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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