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8-07-25 13:25:0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荆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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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7月25日讯 日前,重庆市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重庆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表明要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

本次大会是重庆民营经济发展历史上召开的一次里程碑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出席大会并发表题为《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的重要讲话,提出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地承担新使命、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陈敏尔指出,进入新时代,“又见东风浩荡时”,民营经济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并分别从以下四方面提出了意见。一是要立足高站位,充分认识把握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二是要立足高质量,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发展;三是要立足高效率,着力创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营商环境;四是立足高素质,大力培养民营企业家和人才队伍。

陈敏尔就下半年经济工作强调,目前重庆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全市上下要辩证地看待当前经济形势,深刻认识“转”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准确把握“转”的方向和路径,沉心静气、保持定力,真抓实干、精准施策,全力推动重庆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要按照年初全市经济会议确定的“高质量”“供给侧”“智能化”重点方向,统筹做好稳工业、稳投资、稳外贸、稳就业、稳金融、稳预期工作,坚定不移抓区县、抓企业、抓项目、抓改革开放、抓科技创新、抓要素保障、抓民生改善、抓风险防控,确保全市经济发展持续向好,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陈敏尔希望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团结一致、沉心静气,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推动全市民营经济迈上新台阶,为新时代重庆改革发展作出新贡献。

重庆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唐良智主持大会时指出,本次大会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提振信心,凝聚力量,推动重庆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庆市委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陈敏尔书记多次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多次讨论全面规划发展民营经济,制定出台《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为开好这次大会作了充分准备。

此外,重庆市委市政府酝酿多时并经充分征求意见的两份重要文件也正式出台,包括《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四个方面22条)《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意见》结合重庆实际,就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将努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力争到2022年,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270万户以上,其中民营企业90万户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左右,创造税收占全市税收收入比重达到65%左右,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达到90%左右。

在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提出优化法治环境,建立“四张清单”,包括强化顶层设计,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政策清单,每年清理并公布一次。全面清理并公布各级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精简事项、减少申报材料,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实施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做到全责对等、问责精准,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全面公布涉企政策清单,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企业减负政策、财政奖补政策、惠民利民政策和招标投标信息等涉企政府信息集中公开。

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方面,提出着力解决融资难、办事难、创新难、维权难、负担重、人才缺等问题。

在强化保障机制方面,提出切实加强组织推动、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政策落地机制、鼓励改革试点示范、强化统计监督考核等方面具体意见。其中,在完善政策落地机制方面还要求建立市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具体问题。全面清理、评估、优化已出台涉企政策,建立涉企政策第三方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涉及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和采纳民营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在强化统计监督考核方面,要求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分析研究通报。将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市级财政每年对民营经济发展成绩突出的区县予以资金激励。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及办件企业等对全市各区县和具有涉企服务职能的市级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履行承诺、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区县和市级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区县政府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约谈机制,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依纪依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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