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6)日上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任命
陈硕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免去
向凯、汪放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明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之玮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红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兰光华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瑞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田良荣、向永渝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玉昌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蒋瑶、王立、朱军、冯岚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杨远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刘洪礼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勇的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