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边,有片司法保护示范林

发布时间:2018-08-01 13:25:5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蒋云龙  |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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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区大周镇铺垭村,坐落在长江边。库区水位半年为期的周期性涨落,让长江两岸形成了30米高差的消落带。铺垭村也不例外,沿江两岸常年寸草不生、一片荒芜。

今年7月再到铺垭村,江边多了一片整齐的树林,形成一道防止水土流失的绿色屏障。这片林,叫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栽种的树木是中山杉,在水淹和干旱环境下都能较好存活,很适合消落带的绿化保护。

“三峡库区生态脆弱,但是环境资源类犯罪多属于轻刑类案件,判处缓刑率较高,惩治、预防效果不明显。以前,虽然违法当事人受到了法律惩处,但受损的生态环境却得不到任何补偿。有些人‘今天刚判刑,明天就重犯’。”万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卢伟介绍说,作为试点,万州区法院成立了三峡库区唯一的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办理渝东北9个区县环境保护案件,探索“以补代罚”的生态司法修复机制。滥伐、盗伐林木的,按“伐一补十”种植树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必须放养3000尾以上鱼苗。

巫山居民夏荣柱就刚刚缴纳了6.5万元的生态修复费用,通过委托第三方公司,在铺垭村补植中山杉。2011年,因法律意识淡薄,夏荣柱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超23亩,耕地约6亩。2017年4月22日,他主动到巫山县森林公安局投案。万州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生态修复费用是判决的主要考量之一。

“2016年以来,我们注重在审判过程中教育、倡导破坏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的人自愿认捐生态修复费,目前已经有239人认捐140余万元。有了生态修复费,这一片司法保护示范林的规模逐渐扩大。”卢伟介绍说,“同时,我们在生态司法修复方面已经探索出一系列机制。”

据介绍,当地启动三峡库区环境公益诉讼专家咨询机制,试行环保禁止令和“生态环境修复令”等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探索综合审判方式,能够全面、统一追究环境违法行为人的环境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万州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显著下降,尤其是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直接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犯罪减少近四成。另外,法院组织缓刑罪犯进行林木护养,加深了市民对保护生态的认识。

“这片林并不是样子工程,种下去了,我们就要让它起到生态屏障和司法教育的作用。”卢伟介绍说,目前,中山杉的面积已经达到500亩,万州区人民法院已经开始面向社会自愿认捐并确定林权的方式筹措后续管护资金。通过认养树苗的方式,示范林获得了许多社会人士的支持和帮助。当地群众也开始自发参与前来保护林木、锄草培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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