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启动创卫“百日攻坚”行动专项督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8-09-19 13:34:5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荆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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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墨路垃圾站的污水排放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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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网吧”垃圾桶内有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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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天宸项目工地围挡高度未达标

中国网9月19日讯 近日,涪陵区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区“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项督查考核,4个督查工作组分别对9个重点任务街道、19个重点牵头单位实施督查,以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区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市级暗访,达到市级评估标准。

督查首日发现问题当场督促整改

督查工作第一组对重点牵头单位涪陵区城市管理局督查后指出,太极大酒店、涪陵饭店餐厨垃圾处理良好,而太极大道部分路段创建国家卫生区宣传标语固定性不完善、南门山合智广场三岔路段车行道部分路面坑坑洼洼、步阳路公厕压缩式垃圾站存在垃圾暴露、洗墨路口公厕压缩式垃圾站存在垃圾厢排污管道未接入排污沟等问题。涪陵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责成该局相关部门限期加以整改,落实专业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争取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区指标标准。

督查工作第二组对重点牵头单位涪陵区城乡建委督查后指出,涪陵区城乡建委机关(含家属院)及部分委属事业单位存在禁烟标识不规范、厕所有卫生死角、无垃圾分类设施和废弃物乱堆放等问题,部分建筑工地存在隔离围挡设置不规范、工地车辆冲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涪陵区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与下辖各单位和建筑企业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强化工作力度,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创建工作做实、做细。

督查工作第三组对重点牵头单位涪陵区文化委督查后指出,涪陵区文化委没有建立创卫问题台账,整改方案不规范、无红头文件,机关禁烟劝导措施不明显,无巡查记录和吸烟人员名单。涪陵区文化馆有烟头、会议室有烟灰缸、吸烟区设置不规范。涪陵歌舞剧团有烟头、禁烟标识不规范、无控烟劝导员、男厕标识不规范。“约定网吧”存在垃圾桶和花盆里有烟头、禁烟标识不规范、室内有较浓烟味、桌子有烟和打火机等问题。涪陵区文化委负责人表示,将对标对表落实整改。

督查工作第四组对重点牵头单位涪陵区综治办督查后指出,个别办公室整洁度需进一步提高,资料堆放要整齐,持续做好禁烟和控烟宣传。在督查由综治办牵头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时,发现涪陵城区第十小学校、涪陵城区第六小学校B区和乌江校区、涪陵第十四中学校周边个别商店内销售的食品与非食品摆放没有分区,个别校园内禁烟标识不明显,存在卫生死角及花盆内有烟头的现象。督查组当场告知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抓紧时间落实整改。

每15天一阶段每月开展两轮督查

根据督查安排,4个创建国家卫生区“百日攻坚”行动督查工作组,分别对相应的重点任务街道、重点牵头单位实施督查。按15天为一个阶段,将“百日攻坚”行动划分为6个阶段进行督查,每月开展两轮督查,持续到2018年12月10日。每次督查邀请涪陵区政协创卫督导组领导和新闻媒体人员参与。

非重点牵头责任部门和单位(含中渝驻涪单位)的督查考核工作由所在辖区街道负责制定督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涪陵区创卫办。非重点任务乡镇的督查工作按涪陵区创卫办要求组织实施。

督查结果实行红白旗通报制度

督查结果运用规定,每阶段督查完成后,由涪陵区创卫办按重点任务街道、重点牵头单位、非重点牵头部门和单位分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分组排名,报涪陵区政协创卫督导组审核,经涪陵区创卫指挥部审定和涪陵区创卫常务副指挥长签发予以通报,并将排名情况通过涪陵区政府门户网站、巴渝都市报社、涪陵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布。其中,对9个重点任务街道排第一名的发红旗、最后一名的领白旗;对19个重点牵头单位排第一名的发红旗、最后一名的领白旗;对非重点牵头部门和单位(含中渝驻涪单位)排第一名的发红旗、最后一名的领白旗。

督查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打表,督查结果和各类材料报送情况将纳入各部门和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连续被领白旗2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对连续被领白旗3次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并对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蒋莹 徐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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