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许仁安作市政府关于《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草案)》的说明。 记者 刘嵩 摄
航空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对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今(27)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上,《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草案)》提交会议审议。草案主要包括运输机场建设、运输机场运营、通用航空、民用机场安全环境保护、民用航空发展和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
会上,市交委主任许仁安在草案的说明中介绍,近年来,重庆航空运输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民航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和相关管理权限下放,重庆现行保护措施、管理制度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情况,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理顺民用航空管理体制、明晰部门职责、细化管理措施、强化发展保障,为推进我市民用航空事业持续向好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在民用机场安全环境保护方面,草案对重庆范围内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管理作出了进一步强调和规范,增加了相关措施和禁止行为的规定,以确保航空安全。草案中还吸收了现行的《重庆市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的相关内容,未来新条例正式施行后,或同时废止《重庆市民用机场保护条例》。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授权机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机场地区场容环境和公共秩序,实施综合执法,并对授权管理内容进行了明确,主要是管理影响场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一般违法行为。
对此草案的说明中称,机场地区是一个特定区域,具有区域集中、违法种类分散等特点,综合执法可以避免执法缺位、多头执法问题,有利于提高机场地区管理效率,且授权机场管理机构综合执法是国际通行做法,国内上海、江苏、湖南、云南、贵州等地普遍采用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