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 27项行动护航“重庆蓝”

发布时间:2018-09-30 13:09:22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彭国威  |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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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明确划分六大类27项任务护航“重庆蓝”。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满足大气环境容量为前提,以控制PM2.5污染、减少臭氧污染、降低氮氧化物浓度为重点,以主城和渝西片区为重点控制区,着力优化调整“四个结构”,强化“四控两增”措施,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显著降低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空气质量。

具体工作目标,到2020年,重庆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将稳定在300天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内,达到国家目标考核要求;空气重污染天数严于国家考核要求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重庆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8%、18%、10%;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并达到国家目标考核要求。

统筹控制交通污染

内环快速路以内8个客货运场站要搬迁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暨交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大力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制定实施主城区内环快速路以内8个客货运场站搬迁方案;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2020年年底前完成11个码头岸基供电设施建设或者改造,推进机场、港口、物流园区使用纯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规范“两江四岸”108公里岸线内江边渔船和餐饮趸船,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逐步实施民用航空器污染管控。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强新车排放环保监管,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柴油货车排放定期检验,强化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货车路检和停放地抽检;实施清洁油品攻坚行动,加快油品质量升级,确保在2019年1月1日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油、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油品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和非法移动加油车;加强油气回收监管,定期开展油气回收抽测抽检。

深度治理工业污染

淘汰主城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达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突出氨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工业锅炉综合整治,主城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继续推进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升级,到2020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90%以上。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加大产业布局调整力度,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大气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者关闭退出;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行动。

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按照国家要求分步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并落实相关政策。

综合防控扬尘污染

每年新增城市绿地1500万平方米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在2018年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清单;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和城市扬尘综合防控。完成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快环境修复和绿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控制生产经营中的扬尘、粉尘、烟尘。减少城市裸地扬尘,每年新增城市绿地15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

有效控制生活污染

5500家餐饮油烟要进行治理改造

深化5500家餐饮油烟等治理或提标改造,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油烟、异味、废弃的餐饮服务、加工服务、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项目;制定实施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对现有餐饮业开展执法监测,查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严格控制高污染燃料,巩固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3000平方公里并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巩固禁燃区划定成果。严格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禁止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树枝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推进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控制生活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治理臭气扰民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废气,重点完成治理13家。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形成省市之间、区县之间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大项目会商、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与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与交互等机制的常态化运行;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预测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有关区县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迅速落实减少用煤、减少排气、减少扬尘、减少用车、减少冒烟、增加降雨、增强监管等“五减两增”措施;深化环保与气象战略合作协议,不断完善预报预警联合会商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大力推进水泥和烧结砖瓦等行业错峰生产。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

强化综合决策支撑

建全市大气污染源动态监管平台

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加强移动院监管能力建设及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建成全市大气污染源动态监管平台;强化科技基础支撑,构建精细化的大气污染源清单并形成动态动态更新机制,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相关研究。要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出台相关标准规范。

此外,打赢蓝天保卫战还需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包括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经济政策、加大收税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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