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8-10-12 11:31:1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李华曾  |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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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促进重庆市基础科学研究事业发展,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庆市科委发布《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明确5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办法。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主要面向科技前沿,聚焦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设立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含先锋科学基金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等五类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立足自由探索、提高未来科技竞争力,突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其中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1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培养基础研究后备拔尖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博士后科研人员自主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博士后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1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要以培育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在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立足科学前沿,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杰青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5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实行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的项目生成机制,重点聚焦重庆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重点领域科技前沿,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主体协作创新,开展系统、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破解产业发展基础科学瓶颈或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8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要面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研究团队,聚焦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研究,通过稳定支持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在国际独树一帜、在国内绝对领先的研究人才与群体。同时,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选择优势基础学科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加强协同合作。创新群体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2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

为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办法》明确,鼓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资与市科委联合实施科学基金项目,重庆市科委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决定联合实施的具体方案。根据基础研究周期长、结果难以预期的特点,在传统竞争立项定额资助的基础上,探索长期稳定的支持机制,对结题评价结果优秀的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可予以连续滚动资助。

《办法》规定,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免责,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研究路径等提供借鉴。

下一步,重庆市科委将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面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政策宣讲,让广大科研工作者更全面了解基础研究相关政策、申报程序、改革要点等。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今年底前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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