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法院向“基本解决执行难”亮剑

发布时间:2018-12-07 16:39:4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唐 源  |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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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2月7日讯  “2018年1月至11月受理执行案件3905件,结案3325件,同比分别下降0.38%和增长0.45%,综合执行质效排名全市第1名,执行结案率排名全市第1名。”12月4日,彭水县法院召开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上,彭水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庹德鸿介绍。

据了解,自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彭水县法院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内部挖潜、外部借力,凝聚合力、攻坚克难,“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实效。

练好“内功”

加大执行威慑力

11月19日,在多名党代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彭水县法院院长秦长春亲自承办并现场指挥的一起恢复人车通行的相邻权纠纷案件,通过历时近7个小时的强制执行终于办结。

这是彭水县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装备配备,练好“内功”,加大执行威慑力,保障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彭水县法院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同时,配齐人员装备配置,彭水县法院将人员和装备向执行局倾斜,为执行局增派干警20人,确定驻庭办案车辆6台,配置了单兵监控设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和照相机等录音录像设备,进一步整合和加强警力,为执行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警力保障。并建立了24小时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实行周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晚上值班备勤,保证随时出警执行。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共对221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对467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修好“外功”

加强执行联动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一家之力单打独斗,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知这一难处,彭水县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思想引领,坚持群众路线,统筹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坚持深挖内部潜力、巧借外部助力、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了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有序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建立与彭水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彭水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彭水县委的领导和彭水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拒执犯罪的移送侦查、审查起诉工作,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建立与彭水县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协助彭水县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干扰执行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选择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联系配合,加强执行联动,清除执行死角,高效推进执行工作。

开展宣传

实现阳光执行

“如今,当事人若想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可以从‘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查询各执行节点信息。”彭水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据了解,彭水县法院以规范执行信息公开、拓宽宣传渠道等方式为抓手,深入开展执行宣传,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

彭水县法院注重执行立案信息公开、执行查控信息公开、执行处置信息公开等,全面实现“阳光执行”全覆盖。建立双向互动沟通机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执行案件办理情况,保证案件执行过程中全程与当事人双向沟通。广泛进行宣传,在县城人口密集地区通过LED屏、广告宣传车,采取滚动多时段重复的方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强度,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同时,充分利用政法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执行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唐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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