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筑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 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涪陵幸福涪陵

发布时间:2018-12-13 16:04:2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罗菲菲 李辉  |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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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2月13日讯   12月11日,记者从涪陵区环境保护局获悉,截至12月10日,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317天,同比增加14天,优良天数暂列渝西片区首位;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8%。

2018年,全区生态环保工作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构筑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为重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涪陵幸福涪陵。

长江乌江两江交汇处江阔水碧

有序推进环保五大行动

涪陵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共52个大项、66个小项。目前,各目标任务均已全面完成。

在碧水行动方面,围绕“水十条”,严格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管理要求,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长江清溪场等3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8%,珍溪等7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技改并稳定运行,91家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1.43万头存栏生猪当量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工程完成整改,马武红旗水库等1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暨清漂码头工程建成投用,长江清溪场等2个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乌江麻柳嘴等3个市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快建设。此外,还建立健全了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

在蓝天行动方面,截至目前,全区无重污染天数发生。控制交通污染方面,开展机动车路检2000余辆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检查10次,建立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报送制度,完成了对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龙头港岸基供电设施建设。控制扬尘污染方面,加强了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脏车入城、运输扬尘、绿带积尘以及裸露扬尘控制,建设或巩固扬尘示范道路10条、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0个,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88%以上。控制工业污染方面,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金龙公司1台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建峰化肥等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2个油库及华峰化工和蓬威石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粉尘、扬尘控制“十项”要求,组织华新水泥和20家烧结砖瓦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完成20家烧结砖瓦企业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控制生活污染方面,今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15平方公里,达52.7平方公里,完成了40家餐饮经营单位和2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污染整治任务并达标排放,督促服装干洗行业按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并正常使用,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干洗溶剂。

在绿地行动方面,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完成了挂牌、制度上墙和设施配置等工作。

在田园行动方面,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积极开展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了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完善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完成了5块潜在污染地块的调查评估。同时,加快推进了江森电池重金属和金龙公司电镀废水减排工程,强化了涪陵化工磷石膏渣场环境监管等。

在宁静行动方面,加快推进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调整,成功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1个,城市建成区夜间功能区噪声达标率60%。

有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

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制定了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三年重点目标和164项重点工程任务。2018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4%,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1%,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4%,湿地保护率达42%,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92%,大型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0%,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率9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90%。

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项目

深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2018年坚决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GDP比重、科技进步贡献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升;单位GDP能源消耗、万元GDP用水量、单位GDP建设用地耗地量持续降低;创新动能不断增强,1至10月战略性新兴制造业、高技术产业产值分别增长19%、16.9%,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融合共进。

加快构筑绿色屏障。按照做好“三篇大文章”要求,从加大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国土绿化力度,开展生态脆弱区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加强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与治理等五个方面,着力构筑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2018年,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33.23平方公里,林地面积2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5%,森林蓄积量达814万立方米,人均绿地面积达40.17平方米。

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33个问题和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的8个问题已全部按期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7个问题除涪陵化工的问题外,已全部整改完成。

全力以赴做好各项专项督查。全年接受了中办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国家审计署重庆特派办长江经济带审计、生态环境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清废”行动、绿盾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和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等国家级专项督查,对专项督查提出的问题均按时整改完成。

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区清查确定入户调查对象3820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数据采集和区级质量核查,污染源普查数据100%上报进入生态环境部电子政务专网。

积极探索区级环保督察。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基层乡镇生态环保集中常态化督察机制,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区级相关部门环保职责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督察,在2年内实现督察全覆盖。 目前,已完成2个园区、3个部门、3个街道、6个乡镇共14个单位首批区级环保督察,梳理出各类环境问题235个,均一一向被督察单位进行了交办。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始终坚持以创建统揽工作全局,以创建补齐环保短板。目前,全区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95.5%,启动了74个集中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了张家嘴等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2.0%,主要完成了城区污水处理厂A标提标和二期扩建工程,珍溪等乡镇污水处理技改工程,义和等场镇污水管网工程。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86.14%,着力打造了蔺市镇连二村、南沱镇睦和村等一大批环境优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以点带面在全区乡镇推广打造涪陵创建典范。

建设美丽涪陵幸福涪陵

2019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长江、乌江水质稳定在Ⅱ~Ⅲ类之间,长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城市、乡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4%、83%、6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0天以上,PM2.5浓度低于38微克/立方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6分贝,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等。

南沱镇大石鼓榨菜厂废水处理设施

通过统筹“建、治、改、管”,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之以恒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对标对表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集中督察,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环保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美丽涪陵幸福涪陵。(罗菲菲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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