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民营企业“引才用工难” 重庆人社局出台16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8-12-27 17:37:5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刘柳吟  |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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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2月27日讯(刘柳吟) 12月27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昨日,重庆市人社局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六条措施》(简称《措施》),将从降费减负、人才支撑、优化服务等多方面着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据悉,出台的16条《措施》中有5条与“人才”相关,内容涵盖用工服务、人才培养、引进等。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此次出台的16条《措施》具有5大特点,分别是:促进降本增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扶持政策,解决创新创业难;强化人才支撑,缓解引才用工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政务流程,切实提升办事效率。

据介绍,《措施》将加大民营企业稳岗支持力度,从失业保险费返还、发放一次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措施》指出,将重点从融资、平台、项目等方面支持“创新创业”。比如,民营小微企业新招用职工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返乡创业民营企业招用重庆籍农民工达到一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60万元的贷款贴息。

“引才用工难”是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一环,强化人才支撑是重庆未来着力的方向之一。

措施明确,鼓励民营企业大力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资助、岗位津贴、个人所得税奖励、契税奖励等政策,如每人最高可享受2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资助,用人企业也可获得一定的经费补助。

“近两年,我们为企业里的更多高层次人才开辟了‘绿色通道’。”该负责人表示,在人才服务方面,重庆创新性地为符合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发放《重庆市人才服务证》,通过配备服务专员方式,为人才提供子女入托(学)、医疗、配偶及子女就业、免费使用专利数据库资源、符合条件的直接申报评定中高级职称和岗位聘用、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居留签证、优先申报人才项目等“一站式”人才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力度,重庆将放宽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条件,民营企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将不受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此外,还将加强民营企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与平台建设方面支持。如民营企业建设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入选国家级后,将得到500万元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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