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本月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19-01-03 11:47:09  |  来源:重庆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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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要求,在主城区23个街镇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争取到2020年,主城区实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街镇比例达到50%,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重庆日报记者从主城各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了解到,连日来,相关部门和各区试点街道加大了对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和推广措施,让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此次试点的23个镇街中,沙坪坝区共有覃家岗街道、渝碚路街道、小龙坎街道和联芳街道4个入围。”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她们正制定详细的操作措施,准备将垃圾分类的引导员(督导员)制度落实到位。

针对《管理办法》提出的垃圾分类做得好有奖励,不分类将被罚款等要求,两江新区人和街道的工作人员利用二维码信息技术,建立了一户一码实名制。辖区居民只要在厨余垃圾等垃圾袋上贴上二维码,工作人员清运垃圾时扫描二维码,居民即可获得相应积分,凭积分兑换礼品。

本月施行的《管理办法》对垃圾投放运输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为给垃圾分类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保障和技术支撑,市环卫集团已建成沙坪坝西永、渝北城南、两江新区龙兴等多功能垃圾转运站以及界石、走马和夏家坝3座大型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该集团还将在二次转运站装备智能化垃圾分类设备,智能化、高精准识别垃圾种类,构建垃圾分类中端网络物流基地。

为提高各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市城市管理局在主城的城南家园、长桥左岸、幸福时光等小区,安装了上千台“小黄狗”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将来,这些智能垃圾箱还有望配备“垃圾骑手”。“垃圾骑手”就像快递员一样,每人负责相应区域,只要软件上显示垃圾回收箱内的垃圾已经装满,他们将会在五分钟内赶到该垃圾回收箱处,在两分钟内将箱内垃圾清空运走。

生活垃圾这样分类

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大类,用四种颜色的垃圾桶来区分:

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其他垃圾

指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

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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