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3日讯(罗兵) 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由2018年的15455元/平方米调整为17630元/平方米。2019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763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重庆市连续调高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2011年为9941元/平方米;2012年为12152元/平方米;2013年为12779元/平方米;2014年为13192元/平方米;2017年为13941元/平方米;2018年为15455元/平方米;2019年为17630元/平方米。对比发现,此番调整幅度,明显高于往年。
该公告显示,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重庆房产税调整属于例行调整,对楼市影响十分有限。重庆施行房地产税政策试点已有年头,新购高档住房的起征点基本每年都上调,而且范围也仅限于新购的超过一定成交价格的高档住房。近来菏泽、广州、珠海等地相继出现取消限售、降低社保门槛等政策微调,楼市政策的总体基调没有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