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去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9天

发布时间:2019-01-10 16:12:2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刘 蕊  |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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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月10日讯  近日,记者从彭水县环保局获悉,去年彭水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有349天,优良率95.62%。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彭水县坚持环境保护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不断加大环保治理工作力度。针对工业排放物,县环保局建立环境保护“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倒逼企业增强环保自律意识,督促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使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目前,彭水县共有9家企业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涵盖化工、食品、垃圾处理等行业。接下来,县环保局将与第三方机构一同对参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将评价结果通报给工商、发改委、质监、银行等部门,让环境守信企业处处得益,环境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针对居民生活排放物,彭水县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县城区露天焚烧、熏制腊肉和香肠制品的通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露天烧烤食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区居民小区、阳台、屋顶等室内外场所搭建固定或临时设施直排烟尘熏制腊肉、香肠制品。据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县环保局去年引进了一体化环保熏制系统,统一腊肉、香肠等熏制品场所,倡导居民使用环保油烟净化器,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县环保局持续开展燃煤及腊肉熏制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治理改善县城空气质量,营造洁净、文明的城市环境。

据统计,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去年彭水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有349天,其中,空气质量达到优等有239天、良等有110天,优良率95.62%,较上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PM10年均浓度38ug/m3、较上年下降7.3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27ug/m3、较上年下降12.9个百分点。在水环境质量方面,乌江水质达Ⅲ类,郁江水质达Ⅰ类,次级河流水质达Ⅱ类,城市水质指数居全市第1。县城交通干线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均在国家限值范围内,无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刘 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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