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身份"登记"结婚竟成真 婚姻信息何时全国共享

发布时间:2019-02-01 07:15:56  |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耿学清  |  责任编辑:丁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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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信息全国共享难在哪儿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在陈小莲一案中,麻城县民政局应诉时辩称,1998年4月28日陈小莲与舒某的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信息没有联网,不知道陈小莲之前与王某结婚登记过,2012年婚姻登记信息才实现了省内联网,“只是形式上的审查,我们仅凭当事人自己提供的申请材料,当时亦无法鉴别。”

2012年7月24日,民政部宣布,当年6月底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初步建立中央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了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审查。从那时起,全国的婚姻登记机关手工填写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时代结束。

不过,当时的联网并非全国范围内所有婚姻当事人婚姻信息的联网共享,仅仅实现了从2012年起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电子化上传,而且只局限在省级行政区划范围内。

对此,民政部相关部门表示,近些年来,民政部门一直把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目前全国都已实现联网互通,能够异地查询婚姻登记信息。但是,民政部相关部门也表示,一些地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婚姻信息系统的软硬配置、网络支撑、运行维护等相对滞后,进而影响全国联网互通的稳定性。

同时,部门间信息共享共核还未完全畅通、以及与婚姻有关的信息尚未有效整合等因素,难以保证婚姻登记当事人信息核查的准确性。

“影响婚姻信息全国联网查询准确性的因素非常多,主要困难在于婚姻系统非常复杂,历史数据非常多。”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法学教授王云斌举例说,一些婚姻登记资料在乡镇一级,需要人工搜集、输入电脑再整合,成本高昂。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曾经统计过,从1950年起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到2006年,期间的婚姻登记材料全都是纸质的,由于民政部的婚姻登记系统当时不支持批量数据导入,只能一条条用手工输入,他们不得不请兼职人员进行录入,“大约是一块钱录入一条”。

另外,只有民政系统内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共享还不够,更为关键的是应与居民户籍信息整合共享,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骗取婚姻登记、重婚等不法行为。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一般要求当事双方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其中携带户口簿的主要原因即是查看户口簿上记录的当事人婚姻情况。

目前,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婚姻登记前信息审查过程中,身份证可以通过阅读器识别真假,但户口簿如果伪造得非常逼真,民政部门难以辨别,因为户籍信息管理权限在公安部门。

王云斌说,日本和韩国几乎没有重婚现象,因为婚姻登记信息和个人户籍信息由婚姻登记部门管理,核查信息时,实时查询比对可以实现,“学者和媒体一直呼吁民政和公安两个行政管理部门将婚姻登记和个人户籍信息由一个部门管理,但一直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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