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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业政策支持民企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19-02-11 11:21:12 | 来源: 重庆日报 | 作者: 汤艳娟 吴志杰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民营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为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我市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中,市农业农村委如何推出更多务实举措,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全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重庆日报记者专访了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高兴明。

重庆日报:为鼓励支持涉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市如何优化发展环境,出台了哪些农业政策,让农业农村领域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

高兴明:目前,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64家,其中国家级32家,市级732家。预计2018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拥有固定资金410亿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交易额)1600亿元以上,带动农户数量380万户。这些成绩的取得,我们主要为民营经济做了“以下三点”: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行业水平、丰富加工业态、壮大加工企业、加强园区建设、加强财政支持、降低企业税负、优化金融服务、做好用地保障、强化配套扶持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加强部门合力支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指导意见》,以“公司(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基本组织模式,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到2022年,全市将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0个以上,其中示范联合体50个以上,力争十大特色产业每个都有一批联合体引领带动。

三是加强政策集成支持。如《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关于聚焦乡村发展难题精准落实“五个振兴”的意见》《重庆市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等规范文件,都明确提出了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土地利用等支持措施,充分发挥了相关政策的集成效应。

重庆日报:我市如何立足主导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哪些政策措施来增强民营经济市场活力?

高兴明:我们围绕柑橘、榨菜、柠檬等山地特色高效产业,积极培育了上市龙头企业。例如,我们印发了《关于推荐具有上市潜力龙头企业的通知》,构建完善拟上市龙头企业名录(60个),给予全程跟踪服务,推动更多优质的龙头企业进入拟上市资源储备库。截至目前,全市上市龙头企业36家。

与此同时,为增强民营经济市场活力,我市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微型企业、优秀个体工商户、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受表彰龙头企业就有28家;认真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服务及新申报认定工作,全面深入了解龙头企业经营状况。目前,全市百亿龙头企业达到3家,50亿达到2家,亿级龙头企业达到140家以上。

此外,我市还精心实施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政策。研究制定《2018年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实施方案》《2018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评分办法》,落实财政专项奖补资金5000万元,共计奖补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96家。

重庆日报:我市如何打造合作发展平台,支持民营企业整合产品资源,扩大优势品牌规模,提升重庆农特产品的知名度、竞争力和附加值?

高兴明:一是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坚持以项目为抓手,大力招商促发展。如,我们支持建设了南川区田园综合体,成功引进重庆嘉蓝悦霖公司投资6亿发展蓝莓等项目。

二是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利益联结体制机制。如,指导、支持涪陵区龙头企业与农民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组建3家公司,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探索“保底+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有效利用鲁渝扶贫协作契机,开展鲁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交流互访、合作对接活动,签署《东西部扶贫协作农业合作协议书》,打造“鲁渝名品”农产品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