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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着力提升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布时间: 2019-02-18 14:03:22 | 来源: 重庆日报 | 作者: 黄乔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江北区观音桥街道“老马工作室”,“小马”们在接待群众。(本报资料图片) 首席记者 崔力 摄

2018年,是政法工作改革年、创新年、行动年。重庆政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央政法委有力指导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政法稳定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再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一项项结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措施落地开花,重庆政法工作亮点频现。

亮点一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实现新开局——全市刑事立案、八类暴力案件齐下降

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建立指挥部和12个专项工作组,切实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

他举例说,比如,在持续推进“3+N”专项治理工作方面,化解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633件、涉众型经济案件298件、环境保护领域1148件。

又如,在净化治安环境方面,我市深入开展“三打击一整治”、“渝警行动2018”、打击“套路贷”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破刑事案件9.92万起,现行命案破案率达100%,全市刑事立案、八类暴力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9%、17.9%。

我市还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切实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风险隐患。

亮点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获新战果——侦办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团伙249个

“去年以来,我们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目标,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确保黑恶势力应扫尽扫、‘保护伞’应查尽查、乱点乱象应治尽治、基层组织切实加强。”该负责人介绍,首先,我市在宣传发动上,构建起多元化、全方位、全覆盖宣传发动体系,切实提升专项斗争宣传实效。据统计,目前通过宣传发动,已有173人投案自首,发放举报奖金91.4万元。

其次,在依法严惩上,我市围绕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村霸”等12类重点,严格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共侦办涉黑犯罪组织11个、涉恶犯罪团伙238个;起诉涉黑案件7件155人、涉恶案件176件1045人;一审判决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4件60人、恶势力案件86件455人,对黑恶人员判处重刑155人,没收财产124万元、罚金3609万元。

第三,在深挖彻查上,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查办结果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部“破零”。

第四,在源头治理上,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处理排查出来的有前科的村干部625名。同时,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滚动排查和综合整治力度,强化日常监管,整治乱点现象,堵塞监管漏洞,227个治安乱点整治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47.47%。

第五,在督导整改上,我市圆满完成中央扫黑督导组进驻督导配合工作,得到了督导组“政治站位高、专项斗争见事早行动快、结合文章抓得实、基层社会治理亮点多”的高度评价。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9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配套制定7大类57项整改问题责任分工清单,明确牵头市级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落实方案得到督导组的充分肯定。目前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效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亮点三

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迈出新步伐——探索基层民主自治新方式,推动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据了解,2018年,我市深入贯彻全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先后召开“合川会议”“渝北会议”现场会,出台《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切实发挥自治的基础作用,我市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探索基层民主自治的新方式,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该负责人举例说,如江北区以“老马工作法”为基础,搭建了“学老马、育小马”平台,构建了区、街镇、社区(村)、社会单位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群众工作网络和机制,推动广大基层干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践。

同时,为彰显法治保障作用,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要求,坚持把法治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促进和谐的能力不断提高。

“我市还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发挥乡贤文化、家风文化、公序良俗的教化作用,引导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让全社会正气充盈。”该负责人介绍,如永川区培育了1009名新乡贤,创建了107个“乡贤评理堂”,搭建起了调解矛盾纠纷、传播文明乡风、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

亮点四

改革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落实领导干部法治轮训制度,培训干部10万余人次

“为统筹抓好改革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我市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司法权运行监督管理的做法得到了中央司改办充分肯定。”该负责人说,同时,在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我市完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认罪认罚适用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另外,还推动《重庆市公安改革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出台,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市建立落实领导干部法治轮训制度,分层分类培训干部10万余人次。

“我们实施‘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均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学生讲法治课。”该负责人告诉重庆日报记者,同时还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考试制度,成功举办“宪法宣传周”暨“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大型融媒体网络直播晚会,200万余人次参加“千万市民学宪法”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亮点五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取得新进展——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307件

“去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执法为民、服务发展’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该负责人介绍,为不断强化司法保障,我市组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新示范项目等5个法律服务团,签署4项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框架协议。设立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和仲裁中心、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以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为中央战略部署在重庆落实落地提供保障。

“为切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我们牵头制定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5条举措,政法单位均结合实际,出台了服务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该负责人说,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人身权利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307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621件,审判机关审结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575件,判处被告人825人,办结涉企执行案件3.43万件,兑现标的金额121亿余元。

亮点六

政法工作智能化建设取得新成效——通过大数据应用,抓获犯罪分子近千人

“去年,全市政法系统以智能化为引领、信息化为基础、大数据为支撑,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智能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比如,“雪亮工程”基本实现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智慧法院成果荣获“全国政法系统‘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检察机关智能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警务云平台实现了存储、计算能力的统一管理、动态分配;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区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监控联网,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我市智能化应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也在不断增强。”该负责人告诉重庆日报记者,依托视频监控和治安、交通卡口、高空摄像,我市对重点商圈、知名景点提供实时人流量统计以及区域人数预警。通过优化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最大限度减轻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通过大数据应用,抓获犯罪分子近千人。 本报记者 黄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