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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将开展“2019建安行动”

发布时间: 2019-02-26 17:00:1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朱悦琳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中国网2月26日讯  日前,记者从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3月起,忠县开展“2019建安行动”,深入推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严格执法环境,有效防控建设施工事故。

“2019建安行动”分5轮开展,重点聚焦全县房屋(厂房)建筑、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市政建设等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全县乡镇(街道)场镇规划区和农村扶贫危房改造等居民房屋建设施工项目。

“2019建安行动”的整治内容为未按规范设置临边、洞口防护设施,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违规进行登高、攀登作业,吊运物体无人指挥或起吊作业范围有作业人员,使用破损用电防护设施或违章使用用电设备、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混凝土机械作业和运输时无人指挥。建设单位违反危大工程管理,接到隐患报告后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监理单位未针对危大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发现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方案,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对超规模的专项方案未进行论证,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未进行交底、验收和监测。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严重脱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

施工单位未单独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对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开(复)工期间参建各方未实施自查、复查、复核和审批程序;参建各方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无施工组织设计、无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按方案凭经验盲目施工。

施工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施工起重机械(含特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安装验收合格和未使用登记;施工单位工程运输车辆使用无牌照、无证件和无检验合格证以及未定期年审;工程运输车辆驾驶员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工程机械驾驶员无相应操作证或逾期未审验。事故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住建、交通、水利、城市管理等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管理规定等。(朱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