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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推进固定污染源氮磷全面达标排放

发布时间: 2019-04-04 16:59:0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罗菲菲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中国网4月4日讯   近段时间以来,涪陵区生态环境局重点针对总磷成为部分流域首要污染物、氮磷成为水华发生的重要因素这一水污染防治新形势,以推进固定污染源氮磷排放全面达标为抓手,落实了四项措施,积极推进企业不断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切实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加快构筑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

整治重点16家企业

逐步削减排放量

“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采取了明确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强化监管这四项‘明确’的有力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保质开展。”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明确整治重点即是结合排污许可和日常监管,以区内屠宰及肉类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化工三个行业的16家企业为重点,建立全区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管理台账,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重点行业企业氮磷排放总量,有效减少氮磷对流域水质的影响。

“到今年年底,要实现企业排放废水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并稳定达标排放,固定污染源氮磷排放得到有效监管和控制的目标。”该负责人说。

推进清洁生产

对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达标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清洁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和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等,因此,进一步明确了整治相关要求,包括督促企业推进清洁生产,不断研发创新生产技术、工艺,提高生产废水使用回用率,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物产生;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对现有废水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增添化学除磷设施设备,完善污泥排放系统,增强系统硝化、反硝化功能,增添出水过滤系统等,以满足水质达标要求;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废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特别是脱氮、除磷工序运行管理,强化污泥排放管理,做好废水治理运行记录台账等。

限期整改不达标的

依法关闭

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企业是此次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企业制定达标整治方案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相关企业按进度推进全面达标整治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区生态环境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每季度通报整治进展,并实时开展废水监测,确保整改工作推进有力、取得实效。

不仅如此,作为监管部门,区生态环境局还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强化监管的责任,将对拒不整治、整治推进缓慢的企业进行公开约谈、挂牌督办,以及依法依规打击擅自停运或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篡改或干扰自动监控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达标整治无望的固定污染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关闭。(罗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