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推动大中小城市联动 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发布时间:2019-05-07 08:56:3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于杨  |  责任编辑:曹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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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晚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公布,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6日上午,发改委就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陈亚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解决好落户的问题,需要推动大中小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陈亚军表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里提出的五大任务当中,第一条的任务就是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也是核心任务。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个问题,对促进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全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农民工群体收入的增长和国内消费市场的扩大等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社会大局的稳定也意义重大。

他透露,截至2018底,仍有2.26亿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其中65%分布在地级以上的城市。

陈亚军认为,在众多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中,要促进有条件、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可以完全享有城市的公共服务。余下的要通过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实现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他还表示,要解决好落户的问题,仅仅靠小城镇、小城市不够,还需推动大中小城市联动,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陈亚军强调,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认识应从三个方面把握:

首先,不能搞选择性的改革。解决农民工的落户问题是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不片面地去抢人才;

第二,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房住不炒”的定位是必须坚持、不能动摇的,因此应该始终把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这个底线坚持好。城市既要满足多样的住房需求,同时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第三,消除城市落户的限制并不是放弃对人口的因城施策。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地通过优化积分落户政策,既要留下愿意来城市发展人才,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的蔓延。同时个别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还是要严格把握好人口总量控制的这条线,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合理的流动和分布,防止“大城市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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