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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创新服务 为企业缴纳电费"减负"

发布时间: 2019-05-07 13:25:15 | 来源: 重庆商报 | 作者: 陈瑜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现金垫资、用电赊欠、票据支付、抵押融资……

重庆市开展用电金融创新服务 为企业缴纳电费“减负”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我市有了具体措施保障。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我市将开展用电金融创新服务,鼓励售电企业、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金融机构等通过各种有效的市场化方式进一步为全市工商企业发展缴纳电费“减负”。

清理附加收费降低用电成本

据悉,我市将充分利用好川渝电网三个输电通道,加大四川水电等外购力度,力争2019年增购市外低价电不低于90亿千瓦时,并通过市场化方式将水电超多年平均发电量部分的电价降低0.05元/千瓦时。

通知显示,我市将对需用容量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城镇地区分散式小微企业实行低压接入,并提供三零(零投资、零审批、零上门)服务。对市级工业园区10千伏工业企业,电网企业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至用户红线。推动多用户、多周期的共用临电系统,由供电企业统一规划布局设计并投资建设和运维,缩短送电周期,简化办理环节,加快接电速度。

同时,将高、低压客户办电环节分别压减至4个、3个;高、低压客户办电服务时限分别压缩至20个、4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广线上办电,实现常用业务“一次都不跑”,非常用业务“最多跑一次”。开展“智能配电网”和“智慧用能”试点示范,通过智能化规划、数字化管理、精细化运营,降低运维成本和综合电价。

我市还将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同时加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力度,进一步放开直接交易门槛,全市工商业两部制用户均可参加电力直接交易,2020年逐步扩大到工商业单一制用户。有序放开工商业用户参与售电侧改革,符合准入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可自行选择售电公司购电参与市场化零售。

用电金融创新服务将展开

市发改委表示,我市将开展用电金融创新服务。售电公司、综合能源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可以现金垫资、用电赊欠、票据支付等方式对用户缴纳电费给予相应支持,鼓励各金融机构对该类票据进行贴现,支持金融机构以该类票据申请再贴现。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企业各类电力设施资产抵押融资,提升电力设施资产流动性。制定电力设施资产登记、价值评估、流转交易、抵押认证标准等机制,为抵押融资提供配套制度支持,鼓励各区县为该类业务给予相应风险分担、贴息等支持。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用电信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资产支持票据(ABN)等产品直接融资。建立健全保险机制,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市场化机制完善电力设施意外损失财产险及经营损失险。鼓励设立售电公司供电责任险、电力设备财产抵押保险、售电信用保险,开展售电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利用保险产品替代电力市场交易保证金,减少售电公司资金占用。

《通知》指出,以上措施旨在通过市场机制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特别是国家电网范围内的产品有市场的重点工业企业综合用电均价逐步降低到0.6元/千瓦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