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至4月底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

发布时间:2019-05-15 07:18:26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尹深  |  责任编辑: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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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介绍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有关情况。刘振宇介绍,2018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印发了《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司法部按照国务院要求和《通知》部署,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截至今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

刘振宇介绍,近一年来,司法部积极加强组织实施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清理工作的进行。一是精心组织部署。《通知》印发以后,成立了司法部部长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清理工作联络机制,并通过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印发工作简报和问题解答、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做好清理工作。二是开通投诉平台。截至今年4月底,“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共收到相关投诉1221件,已督促办结1109件,剩余112件正在办理中。平台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投诉群众的难题,大家的反映很好。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开展清理,按期完成任务。比如,对2018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的北京市提出的26项证明事项,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全部落实到位。

据介绍,这次证明事项清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以及无设定依据的证明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也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对确应取消的,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取消。具体来讲,主要涉及五类证明:一是对法律事实的证明,如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二是对法律关系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三是对资格、资质、能力或水平的证明,如职称证明、培训证明;四是权利归属证明,如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五是其他客观状态的证明,如备案证明、验资报告、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

刘振宇表示,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一是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确定在13个省(市)和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二是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近期将以司法部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后续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推进清单动态管理,防止边减边增。四是进一步发挥投诉平台的监督窗口作用,对平台进一步升级改造,以更好更快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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