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监督虚假诉讼5000余件 民间借贷纠纷成重灾区

发布时间:2019-05-23 08:23:0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曹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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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的有关情况,同时发布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表示,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5455件,其中提出抗诉114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86件,民事监督和刑事惩治双管齐下,防范打击虚假诉讼,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公正。

虚假诉讼一般表现为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讼争。虚假诉讼行为人恶意利用国家司法制度实现个人目的,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近年来,虚假诉讼在民商事审判多领域频发,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几类,其中,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事实简单,合同履行的路线短促,成诉的证据要求低,虚假诉讼的证据形式在外观上更加规范、真实而不易被觉察,致使民间借贷纠纷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在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3927件案件中,借款纠纷就有2199件,占全部监督案件的56%。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李征曾办理过多起虚假诉讼案件,在他看来,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最大的难点是“调查难”,“虚假诉讼行为人采用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方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手段非常隐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关键就在于必须充分进行调查核实,获取真实证据,揭露假象。”在一起置业公司骗取支付令执行虚假诉讼案件中,该公司虚构债务,骗取法院生效支付令,迅速达成和解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低价评估,以物抵债,造成价值一亿余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我们通过调阅法院卷宗,发现当事人早有侵吞国有资产的打算,又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调查取证,确保了检察监督的实效,挽回了1.09亿余元的财产损失。”李征说。

此次发布的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共5个案例,均为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例。“虚假诉讼的根本成因在于诚信缺失,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的主要目的也是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说,“今年,检察机关将结合三大攻坚战,重点发力攻坚,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与黑恶势力相关的套路贷等领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造假者的制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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