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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建、治、管、改" 重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发布时间: 2019-06-05 13:21:25 | 来源: 重庆日报 | 作者: 陈维灯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6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18年重庆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对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通报。

2018年是重庆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年。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我市出台了《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统筹“建、治、改、管”,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并按照项目化、工程化的要求,扎实推动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程建设,不仅确保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而且建成一批污染治理设施,整治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稳中有进 重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18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为优,1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Ⅱ类;长江支流总体水质良好,114条河流196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81.1%、12.7%、3.1%和3.1%;水质满足水域功能的断面占86.7%。6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有效保障了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

2018年,重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6天,同比增加13天。其中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96天,良的天数为220天;全年无重污染天数,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40微克。

2018年,重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4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5.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1分贝,12369全年噪声污染投诉总量同比下降9.5%。

2018年,重庆共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717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量达79.8万吨,综合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7%以上,其中主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达42.3万吨,连续4年保持100%无害化处置率。完成重金属排放量减排2%的年度目标,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达到国家A级要求,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018年,重庆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主城所监测点位的电磁环境水平平均值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全市土壤、“三江”重庆段、三峡库区水环境、地下水及饮用水中放射性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

全力建设 加快填补环保设施短板

面对环保设施建设缺口大、欠账多这一“卡脖子”问题,重庆各级各部门从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道路交通污染防治、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监管大数据等方面着手,加快填补环保设施短板。

2018年,重庆完成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以及100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新建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238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管网455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3.5%,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升至82%。三江干流沿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由一级B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

2018年,重庆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建成投运1个危险废物填埋场和1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进9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新建成投运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主城区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

在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暨清漂码头工程建设方面,长寿、涪陵、忠县、云阳等区县码头相关项目基本建成。

狠抓治理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2018年,重庆着力治理突出环境问题,积极为民解决环境民生。

重庆全面推进长江主要支流及不达标河流监测“体检”工作,设置约1200个监测断面,详细掌握流域干支流水质总体情况,指导区县完善“一河一策”编制,系统推进流域污染治理。

重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完成153个环境问题整治。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重庆深化“四控两增”举措,全年抽检、遥测机动车26.8万辆,淘汰老旧柴油车1.7万辆,整治冒黑烟车和超标车2.6万余辆,推广新能源车1.3万余辆,推广纯电动客渡船40余艘;督促8000余个施工工地严格执行控尘“十项规定”,建设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700余条;累计关闭搬迁大气污染企业300余家,完成7台共252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企业深度治理676家等。

强化管理 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2018年,重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持续改善监管效能和效率。

重庆划定了2.04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82%;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以“三线一单”为手段,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联合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执法专项行动,对行业内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以花溪河、梁滩河、临江河、濑溪河、龙溪河5条河流流域为重点,组织开展2018年利剑执法专项行动,积极摸清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底数。

重庆还实现了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全覆盖,有力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环保责任。

重庆坚持司法联动,形成打击和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年共侦破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1000余起,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11起;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全市环保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深化改革 充实完善体制机制

重庆进一步加快环境监管制度改革步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释放政策红利。

2018年,重庆设立了企业“红黑名单”,对445家企业的2017年环境信用等级开展评价,10家不良企业被纳入“黑名单”。

重庆承担的48个国家水站建设任务于2018年全面完成,监测数据已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重庆环保产业基金公司股权转让取得进展,预计基金总认缴规模将超过90亿元。

重庆积极探索、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流经两个区县以上的19条次级河流涉及的34个区县均已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本报首席记者 陈维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