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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学6月29日起、中学7月6日起放暑假

发布时间: 2019-06-18 14:07:35 | 来源: 重庆晨报 | 作者: 秦健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小学6月29日起、中学7月6日起放暑假

市教委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放假前要进行防溺水等教育

近日,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全市小学从6月29日起、中学从7月6日起放暑假,秋季学期9月2日正式行课。市教委要求,要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防止假期增负。

《通知》指出,中小学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最后一周进行,任何中小学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放假或开学时间变动的,需经当地区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委备案。

同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中小学应在8月31日前平稳完成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禁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入学考试,不得编重点班、实验班等。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市教委强调,中小学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雷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高度重视防溺水教育,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严禁学生在无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私自进行野外探险,严防学生溺亡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学校组织师生暑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预案和保障措施,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此外,中小学要严格遵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假期作业。

中小学在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严禁学校将校舍、设施设备等提供(租、借)给社会机构、学术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竞赛辅导班。(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