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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学校不得组织集体上课 不得诱导学生参加校外补课

发布时间: 2019-06-19 10:05:22 | 来源: 重庆日报 | 作者: 匡丽娜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6月1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市小学从6月29日起、中学从7月6日起放暑假,秋季学期9月2日正式行课。

不能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

《通知》要求,重庆市各中小学的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最后一周进行,任何中小学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放假或开学时间变动的,需经当地区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委备案。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禁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入学考试,不得编重点班、实验班等。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按照 “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妥善安排好流动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通知》指出,中小学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醒和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对子女的安全监管责任。

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严禁学生在无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私自进行野外探险,严防学生溺亡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学校组织师生暑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预案和保障措施,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中小学放假前要对校园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汛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立校领导牵头的假期值班护校制度,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

“中小学要严格遵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市教委相关负责人称,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布置适量假期作业。中小学在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严禁学校将校舍、设施设备等提供(租、借)给社会机构、学术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竞赛辅导班。

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和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免费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六大功能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并安排教师轮流值班。(记者 匡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