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和谐重庆

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今年已为企业挽回损失370余万元

发布时间: 2019-07-02 11:19:45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韩梦霖 李林娟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为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重庆汇浦液压动力制造有限公司举行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暨“莎姐普法•大接力——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检察机关将法律知识送进企业,在生产车间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座谈会。

座谈会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该院建立的“分工负责、专业办案、广泛普法、精准帮扶”四项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涉民营企业的犯罪案件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外部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如盗窃、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等罪名;第二类是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和身份实施的犯罪,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罪名;第三类是以民营企业或企业家为主体的犯罪,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罪名。

此外,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该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做法和典型案例。据悉,今年以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共批捕严重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6件11人,起诉12件18人,如起诉了李某合同诈骗某民营企业案。同时,严肃打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批捕起诉民营企业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6件6人,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70余万元。

下一步,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中央部署的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以重庆市委支持实体经济企业18条政策措施为指导,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精准服务民营企业能力,扎实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新发展。

活动中,检察机关还围绕如何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征求意见和建议。江北区人大代表谭静表示,“这是一场‘实打实’的法治宣传活动,活动选在车间开展,和生产一线的员工直接面对面很接地气。希望企业在学习之后,能堵好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降低风险,把生产和经营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