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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溜索法官” 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2019-07-09 11:07:19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刘新吾 罗嘉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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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工作人员乘坐溜索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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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村一村民的儿子和儿媳闹离婚。7月4日,刘邓(右一)带领工作人员入户开展巡回审判。

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距离县城70多公里,山高谷深、交通不便。奉节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坐落于此。法庭工作人员经常需要通过溜索过河,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法庭庭长刘邓介绍,兴隆镇回龙村正在修建一座新桥,修成后,进村就方便多了。不过,当地仍将保留溜索,法庭会让每年新进的工作人员体验溜索法官的艰辛,传承为民情怀。

刘新吾 罗嘉摄影报道(人民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