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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文规范银保业务 剑指银保“小账”等问题

发布时间: 2019-08-30 14:16:36 |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 作者: 吴黎帆 | 责任编辑: 王静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29日12时30分讯(记者吴黎帆)“存单变保单”是银保领域长期被投诉诟病的问题。而银保“小账”问题也饱受争议,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推动业务发展,在代理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私下向银行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奖励,因此受罚的银行、保险公司不少……如今这种情况将会被监管部门整治。近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业务准入、经营规划、业务退出、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商业银行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了相应规范,旨在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规范佣金制度 整治银保“小账”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管理办法》中了解到,针对“小账”的问题《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保险代理业务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对不同保险公司的代收保费、佣金进行独立核算、不得以保费收入抵扣佣金。

同时,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结算佣金,应由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向商业银行一级分支机构或者至少二级机构统一转账支付;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应实现法人机构间佣金集中统一结算;委托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的,应当由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向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统一转账支付。

此外,商业银行对取得的佣金应当如实全额入账,加强佣金集中管理,合理列支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佣金,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

对此,某银保行资深业内人士说:“银保合作应该有一个健康的发展关系。提升业绩靠的是产品质量提升和对客户的真诚,而不是靠单一的储蓄型或投资型寿险产品,加上‘小账’激励这种畸形的模式刺激业务发展。因此,在监管部门出台整治‘小账’的政策后,银行和保险公司应该明确目标客户定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从一个健康合规的角度刺激银保业务的发展。”

银保渠道险种向保障性靠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银保合作以分销协议为主,即银行代销保险产品。其中,银行传统代销的保险产品多为两全险、年金险等传统寿险产品和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新型寿险产品等。这些险种主要以投资理财为主,其保障性相对较弱。

对此《管理办法》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发挥销售渠道优势,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保障的核心技术优势,在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持续调整和优化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结构,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险、健康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以及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和财产险(不包括投资型财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保险代理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对此,人保寿险副董事长、总裁傅安平表示,这是监管部门第一次通过量化规定银行代理渠道必须回归保险本源和保障,这有利于整个行业转型和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从业人员门槛提升 管理更加严格

记者发现,在业务准入方面,《管理办法》表示,中国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由其法人机构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许可证。其他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由法人机构向注册所在地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申请许可证。商业银行网点凭法人机构的授权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保险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从业人员“门槛”方面,《办法》明确,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投连保险产品还应至少有1年以上的保险销售经验,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专项培训,并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