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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来了!重庆2019年居民医保政策5大调整

发布时间: 2019-09-05 16:27:41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荆晓强

小到门诊看病,大到住院就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直在起

“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特别是在参保人不幸突发疾病时

平时参保交小钱,急时医保报大钱

的保障作用就愈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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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不仅仅是一种保障

也为不少参保人的儿女减轻了负担

这个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政策

近期迎来了新调整

快来了解下吧!

2019年4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了

《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

为贯彻落实医保发〔2019〕30号文件精神,做好重庆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经市政府同意,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

《关于做好重庆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19〕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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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5个方面

其中,《通知》指出从今年9月1日起

为让生大病的人报得更多

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

从原来公布的17067元降低到13193元

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60%

此外,《通知》中

还有哪些政策调整值得我们关注?

下面我们从5个方面一起来看看

此次政策调整的具体解读吧!

参保政策调整

01

重庆市2020年居民医保

筹资新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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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和我市《通知》精神

我市新一轮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同步增加30元/人,达到770元/人

其中财政补助520元/人,个人缴费250元/人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只有居民参保缴费后

才能同步享受该国家财政补助

(520元/人·年)

生病就医时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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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我们可以看出

随着每年城乡居民医保

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增加

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也随之相应提高

《通知》指出,普通居民参加我市2020年居民医保

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二档缴费标准为625元/人

大学生参加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学年度

我市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一档220元/人,二档550元/人

同时,这里也要提醒一句:

2020年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期已经开始

之前办理过社保登记的还可通过手机缴纳费用

现在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0年全年

注意“缴费年度”一定要选择2020年

另外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费不同档次享受的医保待遇不一样

选档缴费时一定要考虑好,缴费后不能换档或者以退保、换档为理由要求退费

享受待遇调整

02

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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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能力

2019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额度,暂定为44元/人·年

2019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

筹资标准相应增加15元额度

具体将如何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能力?

一起来看看这些利好消息:

03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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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市的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降低了:

从2019年9月1日起

2019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从原来公布的17067元降低到13193元

起付线也就是大家俗称的“门槛费”

本次政策调整

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

降低了约22.7%(3874元)

这也意味着在自付费用方面

我们看病报销能“少掏钱”了

其次在报销比例方面,从2019年9月1日起

对于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

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60%

也就是说,从2019年9月起

我市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从原来的二段累进补偿

(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

统一提高到起付标准以上报销60%

下面,我们用一张图来直观感受下

此次政策调整前后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对比

(以合规自付医疗费用21万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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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建立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

取消门诊定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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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统一要求

我市将取消门诊定额报销制度,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从2021年1月1日起

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门诊费用统筹支付制度

调整为门诊费用统筹支付制度后

可以更好地提高门诊的保障能力水平

将更好发挥居民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

同时,大家不必担心

门诊定额报销制度取消后

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

可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

农村贫困人口怎样加大保障?

本次政策调整也有“利好消息”

↓↓↓

05

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

支付倾斜力度及取消封顶线

按照《通知》,农村贫困人口主要指的是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及特困人员

9月1日起,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继续执行起付线降低50%

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贫困人口起付线为6596.5元,报销比例为65%

从2019年9月1日起,我市全面取消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也就是说,从2019年1-8月

重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2019年9月起就没有封顶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