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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胖子”告赢了“胖子妈” 仿冒户这回栽了

发布时间: 2019-09-18 11:35:41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韩梦霖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左边为“胖子”麻辣鱼包装袋正品,右边为仿冒品。新华网 韩梦霖摄

爱吃鱼的重庆市民,一定对“胖子”牌麻辣鱼佐料不会陌生。这个在上世纪90年代就创立的一款麻辣复合调料,在重庆的各个农贸市场和超市,都非常容易买到。但就是这款荣获了重庆市老字号、重庆市著名商标、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等诸多殊荣的佐料,今年在市场上却出现了包装极其相似的“李鬼”产品,消费者稍不留意就会买到仿冒产品。

真“胖子”告赢了“胖子妈” 品牌损失却难挽回

日前,负责重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两份民事判决书,送到了生产“胖子麻辣鱼”佐料的重庆胖子天骄融兴食品公司(以下简称胖子公司)董事长周开容手里,终于让她既解气又无奈。“虽然法院判决被告侵权事实成立,但这几个月井喷式出现的仿冒品,不仅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给‘胖子’品牌带来了直接的负面影响。”周开容说。

2019年3月初,胖子公司收到消费者反映,说个别地区产品出现质量下降,经调查发现,重庆垫江、涪陵等地部分商户最近进了一批麻辣鱼佐料,其包装非常像胖子公司的拳头产品“胖子麻辣鱼”。据市场人员了解,这家麻辣鱼调料,不但外包装和“胖子麻辣鱼”一模一样,其批发价和市场零售价也完全一样。继涪陵、垫江之后,胖子公司很快收到丰都、万州、奉节、梁平等重庆17个区县的报告,称都发现大规模的仿冒品,短短两个月,重庆一半的区县,都出现了仿冒品。此外,胖子公司还发现大量仿冒品一夜之间登上了淘宝等电商平台,而这些仿冒品,全部来自一家名为重庆石XX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

市场上一下子冒出这么多仿冒品,引起了胖子公司高度警觉。公司决定在全国范围调查仿冒情况,这一查,发现石XX公司此次绝非小打小闹,而是在全国范围的大规模仿冒:从北京到云南、从湖南到江苏……各地都涌出无数长得和“胖子麻辣鱼”一模一样的“胖子妈麻辣鱼”。

“在一些农贸市场,仿冒产品就堂而皇之地摆放在‘胖子麻辣鱼’旁鱼目混珠,误导消费者。”周开容介绍。

面对突如其来的大规模仿冒,胖子公司从今年4月开始,会同北京、重庆、长沙等地的公证机构,调查产品被仿冒的情况并提取、固定证据。

今年5月,在取得大量证据的基础上,胖子公司对重庆石XX食品有限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8月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在相同产品上使用相近似的标识、包装装横,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判决,重庆石XX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包装袋上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作品”,“停止生产、销售并销毁” 与胖子麻辣鱼包装相近似的产品,并责令重庆石XX食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胖子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误导消费者 仿冒产品竟也进行了版权登记

该案代理律师、重庆强知大律师事务所钟明武律师介绍,“我们通过网上查到,石XX公司在‘胖子’商标早已注册使用、‘胖子麻辣鱼’包装也在2013年就已经使用的情况下,还把抄袭仿冒的包装,在2017年拿去进行了版权登记、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做好全面准备,以此混淆消费者。”

据该律师介绍,版权登记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不需要对申请的版权和外观设计进行实质性审查,“一般情况下,登记机构不会去审查你是否抄袭了其他知名品牌。但是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这一点,以为谁有了版权登记和外观设计专利,就一定是独占性拥有。这样做,就是为了误导不懂专业法律的广大消费者。在诉讼中,法院也采用了我们的证据,确认了石XX公司非法仿冒胖子麻辣鱼包装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