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减肥药含违禁成分 卖假药凸显市场监管漏洞

发布时间:2019-10-23 07:02:48  |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李润文 汪琦雯  |  责任编辑:丁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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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成市场监管难点

经张家港警方审讯,杨某称,“燃脂减肥胶囊”是从闺蜜韩某处购得的。29岁的韩某在张家港市区经营女鞋店的同时,利用微信推广产品。

3月初,韩某网上看到打着“古方减肥”名号的“燃脂减肥胶囊”,随即以280元/盒进货,在微信上以300至40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短短数月获利12万余元。由于减重效果明显,药品销量火爆,杨某也从韩某处进货进行销售。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应当具备药品经营资质。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马海兵告诉记者,微商售卖药品甚至是假药,除了群众举报和公安查获,“一般来说很难捕获这种信息,我们无从下手”。

马海兵介绍,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设立了网络经营监管科。但由于缺乏有力的科技手段,目前该科侧重与对企业自有网站、电商平台等发布的虚假广告、虚假信息进行监测,技术上还无法对微商卖假药之类的情况进行监测。

张家港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警方对微商非法销售有管辖权,但主动搜查有困难。

记者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发现,销售“燃脂减肥胶囊”的商家一般不直接在网页上宣传其产品,而是提供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账号与买家沟通。

微商依托社交平台,在熟人圈里进行推广销售,使得微商交易带有私密性与闭环传播特点,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马海兵还提到:“(用户在)网上发布信息,可能平台不在我们张家港,这就要由平台所在地的市监局去处理。”

目前,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嫌疑人韩某被刑事拘留、杨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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