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全国法院宣告5232名被告人无罪

发布时间:2019-10-26 08:42:09  |  来源:工人日报  |  作者:卢越  |  责任编辑: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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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报告人民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对2014年以来人民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其中,全国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24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8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周强表示,各级法院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冤错案件42件63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

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8051件。依法宣告324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8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恪守法定证明标准,依法不予确认赵志红案4起犯罪事实。依法审理卢荣新、范太应等案件,法官顶住压力、坚守底线,坚持作出无罪判决,有效避免冤错案件发生。

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2014年以来,人民法院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4.6万件,出台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严惩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涉高空抛物坠物刑事案件,出台办理考试作弊案件司法解释,依法审结连恩青、王英生等暴力伤医案件。

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先后出台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改善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等意见,依法甄别纠正张文中、顾雏军等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

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等新型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出台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意见,审结相关案件1.5万件,判处罪犯4.7万人。依法审结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徐玉玉被诈骗案等重大案件。依法审理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网络推手“秦火火”“边民”等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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