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这样走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

发布时间:2019-11-14 16:05:0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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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起草的《新民主主义纲领》,它就是后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的初稿。

《共同纲领》是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建国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它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重要作用。这一点,大家可能都知道,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他的初稿原名《新民主主义纲领》,而且还是周恩来早在1948年10月就开始起草的。1949年6月16日,周恩来被新政协筹备会议第一次会议任命为起草《共同纲领》小组的组长。6月18日,他主持了《共同纲领》起草小组第一次会议。各民主党派人士一致委托周恩来主持《共同纲领》的起草工作。

1949年6月下旬,周恩来专门花了一周时间,在中南海勤政殿修改《共同纲领》。之后,他先后主持召开七次会议,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又反复进行讨论修改。

《共同纲领》不但由周恩来亲自起草,各方面讨论修改,而且毛泽东也多次加以修改。从今天保存下来的毛泽东手稿看,9月3日,毛泽东曾给胡乔木写信,交代他“纲领共印三十份,全部交我,希望今晚十点左右交来。题应是《共同纲领》”。可见,还在9月3日,毛泽东就已经开始研究和修改纲领了,并从这一天开始,已确定纲领的名字叫《共同纲领》了。9月6日一天,毛泽东又三次写信给胡乔木,先告诉他“今晚付印的纲领,请先送清样给我校对一次,然后付印”。校完后,又告诉他,“即刻付印,一小时内交我。”看完这一稿并作了改正后,毛泽东再告诉他:“照此改正,印成小册子一千本。”在这期间,毛泽东对《共同纲领(草案)》有三处大的文字修改,共改写了三段重要的话。9月10日,晚9点,毛泽东又和周恩来等人专门讨论《共同纲领(草案)》的修改问题。一直到第二天早上7点。9月11日下午4时半,毛泽东又写一信给胡乔木,让他把《共同纲领》“即刻印一百份,于下午8时左右送交周副主席。但不要拆版,俟起草小组修正后,再印一千份。”

由此可见,《共同纲领》不但体现着毛泽东的很多重要思想,而且也凝结着毛泽东的许多心血。特别是从一次次的修改和各种不同范围的讨论来看,《共同纲领(草案)》确实凝聚了新政协筹备会委员们的共识,成为了与会各方面人士共同认可的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这个名字,确实是名副其实的。

《共同纲领》是由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它除序言外,分为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条,规定了新中国将要实行的各项政策的基本原则。《共同纲领》最重要的内容是,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政党制度和国家结构形式。

关于国体,《共同纲领》的总纲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共同纲领》第二章政权机关部分,对国家政体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为行使各级政权的机关。”“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共同纲领》还明确了新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国家结构形式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在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两项制度是根据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和国内各少数民族在中华民族发展中的历史和现状而制定的,具有中国自己的独特性。

《共同纲领》在序言中宣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组织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

序言中还说:“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这就确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地位。从它的一系列内容来看,《共同纲领》实际上是即将成立的新中国的临时宪法,也是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纲领。它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三大历史性文献中最为重要的一件。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开国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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