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2018水土保持公报“头号环境问题”有了这些新变化
近日,我市发布《2018重庆市水土保持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据重庆直辖以来开展的五次水土流失遥感(普查)监测结果显示, 2018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25800.73平方公里,和1999年的52039.53平方公里相比减少50.42%;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也由1999年的63.15%减少到2018年的31.32%,减少31.83%。通过水土流失治理,我市区域蓄水保土能力不断提高,减沙拦沙效果日趋明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面积20年减少47.25%
水土流失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影响、雨水不能就地消纳、顺势下流、冲刷土壤,造成水分和土壤同时流失的现象。水土流失会导致土壤耕作层被侵蚀、破坏,淤塞河流、渠道、水库对山区农业生产及下游河道带来严重威胁,也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我国,水土流失被列为“头号环境问题”。
重庆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水系密布,也因此成为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城市之一,而重庆三峡库区更是我市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也是国家级水土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据了解,重庆三峡库区包括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开州区、武隆区、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等22个区县(自治县)。《公报》显示,2018年,我市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25800.73平方公里。其中,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面积为16147.09平方公里,比1999年的30608.30平方公里减少了47.25%。
21个区县被列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公报》列出了我市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是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统称。重庆市国家级重点预防区涉及城口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等3个县;重庆市国家级重点治理区包括万州区、涪陵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开州区、武隆区、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以及黔江区、南川区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等18个区县(自治县)。
对于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将以自然修复为主实施重点保护。对于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则将以人工治理措施为主,恢复其水土保持功能。
将结合河长制治理水土流失
据了解,为涵养三峡库区水源,近两年来,我市因地制宜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减少水土流失存量。具体来说,就是以三峡库区、坡耕地集中区域、石漠化区域为重点,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石漠化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国土整治项目以及三峡后续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同时,也为当地农民打造出致富产业。仅2018年,我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便达1866.56平方公里。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河长制推行以来,我市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考虑,提出了近期治理“水脏”、远期治理“水浑”的目标。其中,“水浑”指的就是水土流失。
未来,我市将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严把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关,对各类生产建设活动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社会监管,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同时,突出综合治理,通过拦挡排护工程措施、植树种草生物措施、封禁管育修复措施对水土流失区开展重点治理,完善坡面集水排水系统,增加地表植被覆盖,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减轻水土流失强度,降低土壤侵蚀模数,来实现远期治理“水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