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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相关部门对"宇芽"网上反映被家暴一事开展调查

发布时间: 2019-11-27 10:19:46 | 来源: 人民网 | 作者: 刘政宁、黄军、胡虹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11月25日17时许,微博主“宇芽YUYAMIKA”(何某,女,28岁)发布微博称自己被前男友网民“沱沱的风魔教”(陈某,男,44岁)家暴。记者刚刚从江北区获悉,接到线索后,重庆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市、区妇联对一切家暴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将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和服务。江北区政法部门已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25日晚,“宇芽被家暴”的消息一经发出后,重庆市妇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协同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目前,市妇联已主动联系博主,并将协同相关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帮助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重庆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微博内容属实,其前男友行为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暴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各级妇联组织反映,以及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不是家务事

夫妻、同居恋人中的一方,在遭受到暴力行为时应当怎么办?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梅说,受害者如果已经受到暴力,应该报警,伤情严重的应该要求验伤,轻伤以上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故意伤害罪等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可以要求公安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如果轻微伤都算不上,可以要求公安出具家庭暴力训诫书。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杨梅建议,受害者在遭遇暴力以后应当立即报警,受伤的应到医院检查,同时拍照、录音,保存好证据,也可以向当地妇联求助。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不是家务事,一定要对家庭暴力说“不”!

面对家庭暴力,希望大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可拨打“110”报警或“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也可以就近向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应该怎么办?

重庆市妇联提醒,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于无家可归的家暴受害者,可以到家暴庇护所申请庇护,家暴庇护所将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家暴受害人可以请求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进行心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