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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9-12-17 16:38:4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荆晓强

中国网12月17日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本意见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从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强化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要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

《意见》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承载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重任。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在,是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基本体现。

《意见》指出,目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存在负担较重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有的布置随意;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创优评先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等。这极大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对此,《意见》秉承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提出四个统筹一个强化,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

《意见》指出,一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包括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二是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包括规范部署扶贫任务,合理安排专项任务,合理安排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合理安排街道社区事务,科学安排有关教育宣传活动,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三是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包括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四是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切实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五是强化组织保障。包括加强领导、加强督导、加强引导。(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