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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重庆取消198项行政权力事项

发布时间: 2019-12-24 09:32:20 | 来源: 重庆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荆晓强

上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取消与工作实际脱节的198项行政权力事项,并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清理范围,把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合并形成“10+1”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全市简政放权“含金量”再次提升的背后,也包含市人大代表的努力。在年初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邓明鉴提出关于我市进一步解决“扰民证明”“劳民公证”问题的建议,要求清理、审查并公示已设立的证明事项,健全监管机制,预防类似行为再发生。

邓明鉴告诉记者,他在此前的调研中了解到,我市还存在一些“扰民证明”未得到清理,如兑换残币需开“非故意烧毁钱币证明”;领取公积金或需公证“我妈是我妈”的母子关系;各级法院要求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科技部门要求开具科技创新项目行政机关应用证明等。

邓明鉴认为,这类证明均系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属“扰民证明”“劳民公证”。以上问题,完全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办结流程”或“工程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报告”等进行佐证,但主管部门为规避责任,推脱或不愿亲自动手,让申请单位或个人去开具一张开据难度大、耗时长的证明,群众为办一张证明、盖一枚公章而东奔西跑。

为此,邓明鉴建议,市司法局应逐项审核已设立开具证明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清理要求开具的证明、公证,经第三方法定机构对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价审查,向社会公示后,才能获得索取开具证明、公证的资格。同时,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清理工作,凡是要保留的统一列出目录,进一步解决“扰民证明”“劳民公证”问题。

市司法局认真办理该建议。该局副局长陈姚介绍,今年4月以来,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我市全面启动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取消了“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书核发”等5项变相证明事项,全面启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的“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办理群众投诉53件。

此次清理还对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工作实际脱节的198项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取消,避免权力清单与权力运行两张皮,清理后共保留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5655项。

目前,市政府已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90号)》。这一方案的贯彻落实,将预防“扰民证明”死灰复燃。(记者 颜若雯 实习生 刘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