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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发布时间: 2019-12-25 09:42:28 | 来源: 重庆商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荆晓强

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持续三年呈下降趋势,但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倾向日趋突出。

在今年初召开的重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梅玫提交了关于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社会化服务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建议。

该建议由共青团重庆市委与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问题,已将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相关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拨专款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

“建议借鉴发达地区成功试点经验,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梅玫具体建议,成立由团委或相关部门管理的青少年司法服务平台,司法机关将需帮教矫治的事项转介至该平台,由平台分配给相关司法社工组织来完成。

“政府按项目拨出专款,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需要直接委托司法社工组织和心理咨询师组织按项目接单收费。”梅玫认为,要由相关部门确定几家司法社工组织,按每个社工的人头拨专项经费,明确较为固定的工资,确保司法社工长期系统地从事涉罪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

梅玫还建议扩大项目的范围,将临界预防和再犯预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中。除将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和疏导、不捕不诉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常规矫治工作纳入项目外,还应将触法的低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临界犯罪预防纳入项目中,由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介入,配合家庭、学校进行心理和行为矫治,防治其走上歧途。

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后,容易出现跟踪帮教的空档期。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三年内,帮教效果随时间递减,是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的高危期。由于缺乏长期跟踪回访和持续帮教,容易再次误入歧途。因此,她建议把再犯预防也纳入项目中。

心理疏导等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该建议由共青团重庆市委与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并形成复函。

研办单位认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对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以及防止其再犯罪意义重大,并认真履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相关工作。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问题,已将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相关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如在“一般性公共服务”一级目录中纳入“重点特殊群体开展困难帮扶、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监护干预等服务”,在“社会管理服务”一级目录中纳入“政府委托的困难群体服务、未成年人教育、外来人口管理、心理疏导与慰藉等社区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在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方面,2019年4月,最高检和团中央确定九龙坡区、永川区的检察院和团区委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和团市委指导长寿区检察院和长寿团区委签订《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框架协议》。

在财政资金保障方面,市财政每年安排区县司法行政社区矫正、社区矫正购买服务、安置帮教经费,主要用于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理、生活救助、心理辅导等工作开展。

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上,市民政局持续推进“万名社工专才培养计划”,近三年已举办3期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培训班和1期社区矫正工作高级研修班。全市目前已建成5万余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其中持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48人。

同时,实施了“为了明天·彩虹帮教”项目,形成“行为矫正+技能学习+社会融入”三步帮教模式,目前已有800余名青少年接受帮教。 上游新闻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