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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保一江碧水

发布时间: 2019-12-25 09:59:15 | 来源: 重庆商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荆晓强

加大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以奖促治”保一江碧水

携手行千里 同心致广大 ——2019政协工作回眸

“巫山夹青天,巴水流若兹。”自古以来,三峡的山山水水,都是文人墨客诗词中的绝色美景。

三峡库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了确保一江碧水,三峡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快速推进的同时,其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中的问题也应得到重视。

云阳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赖建彬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期间提交了《关于加大三峡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力度的建议》,如今现状如何?

考察发现需改善的地方

赖建彬委员在考察中发现,三峡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快速推进的同时,其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还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

一些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主体多头。比如,云阳县高阳镇、故陵镇两个污水处理厂由市水投公司负责运营;江口镇、黄石镇等12个污水处理厂由市环投公司负责运营;县城污水处理厂由市水务公司负责运营;其余的污水处理厂由云阳县清江环境整治公司和乡镇政府负责运营。

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多渠道。市水投公司和市水务公司负责运营的费用是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市级补助资金(2元多/吨),市环投公司负责运营的费用是地方政府负担+市级补助资金(1.2元/吨),县清江环境整治公司和乡镇负责运营的费用仅靠地方政府预算,而地方政府财力又得不到保障,只有暂时挤占项目建设资金。

建议提高项目建设补助

因此,赖建彬委员建议理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机制,“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压力大,要确保一江碧水,除了要加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外,还应加强建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营管理,让污水处理项目发挥作用,从而达到更大的社会效益。”

一是理顺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体制。目前,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主体不畅,一级政府的事权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二是建立全市统一的污水处理补助机制。目前,污水处理财政补助,高的每吨补助2元多,最低的每吨补助1.2元,为了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保护,都应该享受污水处理补助政策。

三是污水处理设施应由国营企业直接运行。国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承担社会责任更大,污水处理是社会公益事业,更多的是体现社会责任,如果交由第三方公司运行则使社会责任变得更弱了。

环保专项资金“以奖促治”

对此,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委表示,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建设城乡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400余座,设计总处理能力约500余万吨/日,基本解决了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

同时,大力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作。完成申明坝二期、明镜滩、大九二期等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启动南川区污水处理厂等17座,并完成武隆区、石柱县等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针对现有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接放问题,对渝西片区(同时兼顾其它区域)共100余座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技改,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对流域污染治理减排作用。并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加大涉水项目资金筹集力度,指导帮助区县将涉水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统筹特色小城镇、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格治等专项资合支持区县。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逐项抓好落实。市财政局将考虑区县自筹资金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予以补助支持,包括且不限于委员提到的重点小城镇和小流城治理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三峡后续资金。

除此之外,市财政局正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推进环保专项资金“以奖促治”,资金将根据区县环境质量考评结果切块奖励区县,由区县自主使用。

上游新闻记者 蒋艳